圓瑛大師著
夫實相般若,即自心之理體;觀照般若, 乃自心之妙用。體用不離於一心,迷悟自隔乎千里。迷者,非失似失;悟之,無得為得。但能迴光返照,何難即相成空。法藏大師云:「良以真空未嘗不有,即有以 辨於空;幻有未始不空,即空以明於有。有空,有故不有;空有,空故不空。不空之空,空而非斷;不有之有,有而非常。四執既亡,百非斯遣。般若玄旨,斯之謂 歟!」研味其言,巧深悟實相般若,無相無不相之理;故能將空有雙融,真俗無礙,和盤托出。此經、文雖簡約,義則幽深。揭六百卷之精華,為十二分之骨髓。余 乙丑至泉州,重興大開元寺,創辦開元慈兒院。次年莆田縣梅峰寺,請講此經。以斯寺係余□派祖庭,是以往結法緣。為時匆促,援筆略書講義一卷,並不分科。此 稿為佛學書局流通已久,此次重印,特為增修,以廣法施。惟願見聞隨喜,共入般若玄門;信解修持,同登涅槃彼岸矣。
佛歷二千九百六十一年十月望日序於悟心堂
慈恩云:般若波羅蜜多者,大經之通名。 「心經」者,此經之別稱,摩訶般若之心也。釋尊現相人中,先說生滅因緣,令悟四諦之理。既除我執,未達法空。欲盡病根,方談般若。心境齊泯,即是真心。以 十有六之會,演六百卷之文。而「心經」一卷,即從此會所出;故始無如是,終闕奉行。我中華所見者凡七譯,以玄奘法師之本,最為流行。文雖簡略,旨趣深玄。 雖「華嚴」之微塵數品,法華之十萬餘言,廣略固殊,意義無二。吾閩圓瑛大法師,伸廣長舌,現丈六身,深究宗門,廣稽教部,樹法幢於處處,悟玄蘊於生生。其 在莆田梅峰蘭若,徇緇素之請,說「般若心經」,編成講義,以作慈航。林子悅禪,信心佛法。欲將鏤版流通,請序於予。予一凡夫耳,何敢題辭,姑就所知上者, 略述數語,以當供養云爾。
晚學性言李昇揚謹序
甲一 解題目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此經乃大乘經,如來為發大乘心者說。是攝取大部般若,六百卷中之要義,故前無如是我聞,後無信受奉行。計二百六十字。其文雖約,其義甚豐。不僅六百卷般若之奧旨,收攝無遺;即一大藏聖教之要義,包括殆盡。實為成佛之指南,利生之法寶也。無論僧俗,均宜研究。
今則先解題目,後釋經文。題為一經之總,經是一題之別。題中之總綱既明,經內之別義自易。此題須分通別:前七字是別題,別在此經,方是此名,與諸部不同故。後一字是通題,通於經藏,皆名為經,與諸經無異故。
「般若」是梵語,即印度語。印度人自謂 是梵天苗裔,故其語稱梵語。此二字乃翻字不翻音,字是華文,音是梵音。又即古來五種不翻中,尊重不翻。一、名多含不翻,如婆伽梵含六義等。二、秘密不翻, 如神咒等。三、尊重不翻,即般若等。四、順古不翻,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五、此方所無不翻,如閻浮提等。
般若二字尊重,有翻作智慧即輕薄,以智慧尚不足以盡其義。世間科學,亦有智慧,製造無線電,飛行機等。但能令物質文明進步,不能令生死輪迴解脫;故仍存梵語不翻。
若欲翻之,當翻妙智、或翻淨慧,以是出 世無漏法故。此般若妙智,人人本具,個個不無;與十方諸佛,無二無別。何以知之?昔日世尊,於菩提樹下,初成正覺,三歎:「奇哉,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 德相,祇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若離妄想,則無師智、自然智,一切顯現。」如來智慧,即此般若妙智。眾生迷此,而成煩惱。諸佛悟此,而得菩提。
般若有三:一、實相般若,二、觀照般若,三、文字般若。此卷經中,所有文字,能詮觀照工夫,而契實相妙理,故亦得稱般若。依此般若,能出生死。
觀照般若,觀照真俗二諦。依真成俗,全俗即真。不二而二,二而不二。如本文照見五蘊皆空:照見五蘊諸法,是照俗諦;一一皆空,是照真諦。真俗圓融,空有無礙。依此般若,得入第一義諦。
實相般若,即第一義諦。無相、無不相,是名實相。何謂無相?無一切虛妄之相,何謂無不相?具足恆沙種性功德之相。「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見諸相非相,即照見五蘊皆空也。即見如來,即實相法身理顯也。
一切眾生,皆具實相般若,皆當作佛。若無觀照般若之功,則佛性埋沒在五蘊山中。此經以觀照為宗,故我說是成佛之指南。我等當知:實相般若並非他物,乃是人人本具,元妙元明之真心耳!此心具雖眾生同具,迷則大都皆迷。若不迴光返照,何以得破我法二執,而出二種生死耶?
實相真心,生佛平等。在聖不增,在凡不 減。眾生迷真認妄,執妄為真,種種顛倒,所以久處輪迴,無由出離。何以說眾生迷真認妄?可試問於人曰:汝有心否?必答曰:有。再問心在那裏?必以手指胸 曰:在這裏。此即迷真心認妄心之明證也。將本有廣大圓滿,實相妙明之真心棄之,惟認色身之內,肉團假心為心,此一迷也。更執此肉團為真心,不知此心無有功 能力用,但為妄識所托之處。若聞說此心無用,必起諍辯之曰:現前能思想分別,皆此心之功用,何以而說無用?然此等說話,又復錯認第六識妄想心之功能,當作 肉團心之功能。執此妄想為真心,又一迷也。「楞嚴經」云:「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惟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汝等即是,迷中倍人,誠可憐 憫。」
此經,指示眾生,依真心實相般若之體, 起觀照般若之用。由觀照般若之用,契實相般若之體。照用功深,彼岸自到。實相真心,如鏡子;我法煩惱,如塵垢;觀照工夫,如磨鏡;般若妙智,如鏡光。眾生 心中,本具大智慧光明,雖迷不失。即如鏡子本具光明,雖為塵垢障蔽,光明不失。若肯用功擦磨,自可垢盡明生。吾人若肯用功觀照,則靜極光通,自可契入真空 實相妙理。般若,乃六度之先導。六度者,以布施等六法,度慳貪等六弊之心。若無般若:安知廣修布施而度慳貪?安知發心持戒而度過惡?安知修行忍辱而度瞋 恨?安知常勤精進而度懈怠?安知深入禪定而度散亂?安知常起慧照而度愚癡?是知菩薩修行六度,捨般若無由起行,則般若之為功大矣哉!
「波羅密」譯云彼岸到,此則順彼方言; 若照我方,則云到彼岸。彼岸者,對此岸說。此岸,是凡夫生死輪迴之地;彼岸,是聖人涅槃安樂之場。一切眾生,不是定居此岸,彼岸人人悉皆有分。此心迷時, 則居此岸;此心一悟,即到彼岸。迷即愚癡,悟則般若智照現前,由凡夫生死此岸,度過煩惱中流,而到涅槃彼岸矣。
「多」字定也。此解與諸家不同,古解只 有一二家亦作定解。因菩薩修行,必須定慧均等,不偏不倚,中中流入。定心若生法愛,則必用慧照以策進之。慧心若生智愛,則必用定力以扶助之。定愛慧策,慧 愛定扶;即古德所謂:寂寂惺惺,惺惺寂寂,定慧雙修工夫也。又由般若之智,而到彼岸,即成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也。
「心」,即人人本有,實相般若之真心; 為萬法總持,乃眾生佛性。經云:「大地眾生本來是佛」;即指此心與佛無二無別故也。此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昔日楞嚴會上,佛問阿難,心在何處? 阿難七審計執:一、計心在內。二、計心在外。三、計心伏眼根,而不留礙。四、計見暗見明,心分內外。五、計心則隨合隨有。六、計心在根塵之中。七、計一切 無著。那知七計咸非,始終被破。不但肉團不是真心,即緣塵分別之意識心,也不是真心。若認識為心,無異認賊為子。必須照空妄心,則真心自可出障圓明,靈光 獨耀矣。此心即是般若真心,亦即如來藏心,涅槃妙心。上七字是所詮解竟。
「經」字一字是能詮。詮上三般若之功能力用。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乃佛所說契理契機之教;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又具常法二義:常則三世不能易其說,法則十界所能應遵其軌;故謂之曰經。
又有一解,心經二字合之,謂此經二百六十字乃六百卷般若中之心經也。心為一身之要,此經為般若之要,故名「心經」;亦如「楞嚴心咒」之類。
此經單法立名,實相為體,觀照為宗,度 苦為用,熟酥為教相。於如來五時教法中,第四時所說。如來十九出家,五載參方,六年苦行,三十成道。說法四十九年,而分五時:初、華嚴時,轉根本無上法 輪。二、阿含時,隱大施小。三、方等時,引小入大。四、般若時,轉偏成圓。五、法華涅槃時,開權顯實。此經係第四般若時所說。般若歷時最長,計二十二年, 共說八部般若,此「摩訶般若」所攝,為大部之精要。故譯出單行,令人易於受持。傳至中華,凡五譯。今從唐三藏法師玄奘所譯。先解題目竟。
乙一 顯了般若
此經按施護譯本,世尊在靈鷲山中,入甚 深光明宣說正法三摩提。舍利子白觀自在菩薩言:若有欲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者,當云何修學?而觀自在菩薩遂說此經,即世尊所說大部般若之精要。菩薩之說,即是 佛說。故結集家敘引菩薩自行甚深般若為發起序。又為修學甚深般若者之模範。此文若不引舍利子所問一段因緣,觀之莫明說法之由序。
丙一 經家敘引
丁一 明能觀人
觀自在菩薩,
「觀」字,應讀去聲;非眼觀之觀,乃心 觀之觀。即是以自心本具般若妙智,觀照身心世界之境,破除我法二執。「自在」者,即智照無礙。觀有不著有,觀空不著空;心能轉物,不隨物轉;空有無礙,得 大自在。一切眾生,不能起智觀察,但用眼觀。所以被境所迷,為物所轉,心有罣礙,不得自在。「觀自在」,即觀世音菩薩。因地中修反聞工夫,而得耳根圓通; 解六結而越三空,獲二勝而發三用;觀聽圓明,得大自在,此自修自在;又得無作妙方,自在成就:尋聲就苦,普度眾生,隨類現身,應機說法,得大自在,此度生 自在;故名觀自在。又名施無畏,能以無畏之力,施諸眾生。
「菩薩」二字,梵語菩提薩埵,菩提此云 覺,薩埵此云有情。今稱菩薩者,從略也。乃是發大心修大乘者之稱,小乘羅漢辟支佛,不能當此之稱。今世人稱土地城隍亦稱菩薩者,訛也。按覺有情三字,當據 菩薩修行,作三種解釋:一、約自利釋:雖已分證如來覺道,尚有識情未盡。二、約利他釋:普覺十方法界,一切在迷有情(有情,即眾生之別稱)。三、約兩利 釋:上求無上覺道,下化一切有情。具此三義,故稱覺有情。亦稱大士、開士、法王子。菩薩六度齊修,萬行繁興。三違本願,普度眾生。不捨塵勞,而作佛事。寧 可損己,專為利生;正是入世。有人說,佛教以出世為宗,是消極與社會國家無益。他不知佛教有大乘故也。大乘菩薩,不但入世,常在異類中行;驢胎馬腹,是其 行處。又云: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常在苦趣,救度眾生;其積極為何如也。
丁二 明所修行
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
「行」即菩薩因地所修清淨法行,用耳根 工夫,反聞聞自性。「深」者,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即眼、耳、鼻、舌、身、意)一時清淨。「般若」乃三德之一,由自性法身德真理之中,本來具足 般若德之真智。修行般若德,自可得解脫德之大用。行深般若,即以真智照真理,工夫深造之境。真理如摩尼珠,真智如珠之光;智不離理,如光不離珠。大用,如 珠光照。「照見五蘊」二句,即真智所發之大用也。「波羅密」,華言到彼岸。既行深般若,則真智契真理,智光不外洩。六根對六塵之境,如鏡照像,不生愛著。 既不愛著,自不作孽受苦,故可離生死此岸,而到涅槃彼岸。「多」者,定也。梵語三昧,又云三摩;即觀自在菩薩,從聞、思、脩入三摩地之圓通大定也。「時」 即定慧均等,寂照不二,觀聽圓明,自在無礙之時也。
丁三 明觀行境
照見五蘊皆空;
「照」即般若智照。「見」即圓明真見。 非同眾生黏妄發光之妄照,隨塵流轉之妄見。「五蘊」古譯五陰,玄奘法師譯為五蘊,各有取義:陰者,蓋覆義;蘊者,積聚義。若合二義解釋,則更為明顯。由積 聚五者覆蓋真性,致令真性埋沒於五蘊身中。正所謂:五蘊身中有真佛,無奈人人不自識。
五蘊者,色受想行識。色,質礙義:即是 眾生世界,內外四大之色法。受,領納義;即是受心所(心所即心使,心之所屬)領納前塵諸境界。想,想像義;即想心所取所緣境界之分劑故。行,遷流義;即思 心所念念相續,遷流不住故。識,了別義;即八識心王了別一切所緣之境。因此五蘊蓋覆真性,般若智光不得透露。妄執身心世界,悉皆實有。不知性本真空,所以 妄生貪著,不能看破,常沉生死苦海。菩薩照見五蘊,一一皆空,不僅無相之受想行識是空,即有相四大和合之色亦空。四大者,地水火風也。四大為生人物之本, 一切皆由四大和合而成。如現前桌上花瓶,先由地大之土,和以水大成泥,方可為瓶。加以火大燒之,燒時必加風力。人亦四大和合所成:皮肉筋骨屬地大,精血痰 淚屬水大,周身煖觸屬火大,出入氣息與運轉屬風大。四大和合,虛妄名生。四大別離,虛妄名滅,人若死時,風大先散;何以證知?鼻中無氣息,手足不運轉。次 則火大而散,周身冷觸。若不收斂,水大則必流溢於外。地大之皮肉先化,筋骨後銷,到底成空。此但約滅色歸空,淺近之空理。究竟現在世界眾生,五蘊之法,猶 如夢境,當體即空。眾生之不悟是空者,因無般若智照,妄生執著,如夢中執夢境為實有;夢境豈不是當體即空乎?然此種譬喻,恐猶疑惑;謂現前所見之世界眾 生,非夜間夢中所見,乃是日間大眾公共所見之境,何得比例?這等正是夢話。當知一夕之夢為小夢,一生之夢為大夢。不悟,都是在夢中度日。古人謂大夢誰先 覺,即此義也。一覺則般若智照現前:無我相,則色蘊空矣;無我見,則受想行識四蘊空。身心世界一一皆空。
丁四 明觀實效
度一切苦厄。
「度」者,脫也。「切」字,去聲讀之,非切物之切。「一切」者,包括無餘之義。界內有見思煩惱之苦,分段生死之厄。界外有無明煩惱之苦,變易生死之厄。若照見蘊空,超登彼岸,自可度脫一切煩惱生死之苦厄矣。
丙二 正說般若
丁一 斷疑情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舍利子,是佛上首弟子。舍利即鶖鷺,是 其母名。其母眼目伶俐似之,故以名焉。連母而稱,故云舍利子。「彌陀經」云舍利弗,弗譯意即是子,此華梵合稱。於佛會下,智慧第一。初在母胎,即能寄辯母 口。七歲登論臺,論勝各國論師。後從沙然梵志學道。迨至沙然逝世,聞佛因緣之教,心得開解,從佛出家,證大阿羅漢果。此經會上,問觀自在菩薩,修學甚深般 若法門,為發起眾,菩薩特呼其名而告之。一則答其所問:再則以般若真空妙理,非大智莫能領荷。
色不異空四句,是斷疑生信。正斷小乘 疑,兼斷菩薩疑。斷小乘疑有二:一、小乘人修我空觀,照見蘊中無我,但得我空,而五蘊之法不空。是則蘊異於空,故告之曰:色蘊自信本空,不特我空,色蘊亦 不異空,空亦不異色。二、小乘人灰身泯智,住在偏空涅槃。以即色非空,滅色方空。是則色空不即,故告之曰:色性本自真空,不待色滅乃空,色蘊亦即是空,空 亦即是色。斷菩薩疑有三:依「寶性論」。空亂意菩薩,有三種疑:一、疑空異色,取色外空。今明色不異空,非空在色外,以斷彼疑。二、疑空滅色,取斷滅空。 今明色即是空,非滅色歸空,以斷彼疑。三、疑空是物,取空為有。今明空即是色,不可以空取空,以斷彼疑。
此中意義,色空不異。以色是幻色,故不礙空。空是真空,故不礙色。互不相礙,故得俱存。此即雙照二邊也。
色空相即。以色奪空,則空泯;以空奪 色,則色泯。互奪兩亡,自他俱泯。此即雙遮二邊也。合之則遮照同時,全歸中道實相妙理。無奈此理,小乘之人,權教菩薩,未盡明了。故觀自在菩薩特告舍利 子,指示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色,即色蘊,外之世界,內之根身,皆色蘊攝;以有形段可見故。然雖有形段可見,究非實有,乃是幻色。如病目見空中華,空原無 華,病目妄見,雖有種種華相,虛幻不實,當體是空。眾生所見世界根身,內外諸色,亦復如是。因心眼被無明障翳,於本來無相真空之中,妄見種種身界諸相幻 現。雖見諸相,皆是虛妄,舉體全空,本非真實,故云不異空:如空華體與虛空畢竟何異!
「空不異色」者,眾生迷自性真空之理, 幻成種種色相。空性雖然不變,而有隨緣之用。如世間空中,日照則明,雲屯則暗,氣凝則濁,霽晴則清。隨日雲氣霽之諸緣,而成明暗濁清之色相。雖成諸色,空 在色中,故云不異色。又真空不空,具足妙有,即不異義也。儒云:無極生太極,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無極空也,太極之後,皆從空所生之色。 空含一切色,故云不異色。又不異,可作不離解。
「色即是空」者,身界諸色,即是真空, 不待滅色之後方空,當體本來即空。喻如鏡中之色像,雖有色像可見,本非實有,故云即是空。又色空相即,圓融無礙。地大色也,不可說色不是空。如若有人,掘 地一尺,則有一尺虛空,掘地一丈,即有一丈虛空。所有虛空,本在地大色中,並非掘土之後,另有虛空,從外而入;是知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此空非頑空斷空。空乃自 性般若真空,色亦自性真如妙色。空中本具一切色法,「楞嚴經」云:「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遍法界。」空色二法,譬如水之與波,空即是色,如水即是波。波 水雖有二名,波水其實一體。空色亦復如是,故曰空即是色。能明此理,則終日觀空非空,見色非色,自可色空無礙,得大自在矣。
凡外小乘,都認色是色,空是空。不知色 空不異,色空相即。苟能修般若觀行,了知色不異空,自無聲色貨利之可貪,亦無五欲塵勞之可戀,此則頓度凡夫之苦。了知空不異色,則不起滅盡定,而現諸威 儀;不動於本際,而作諸佛事。居空而萬行繁興,涉有而一道清淨,此則頓超外道小乘之執。了知色空相即,平等一如,則念念度生,實無眾生可度,時時求佛,不 見佛果可求。此則超越菩薩,頓登佛地,而到究竟彼岸也。色蘊一法,能作如是觀,其餘四蘊,應念圓明,勢如破竹;第一節已破開,別節自易。故下云:受想行 識,亦復如是。五蘊若空,五濁自超。祇在吾人一念觀心為主耳。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上明色法,此明心法。「受想行識」,四皆屬心。「亦復如是」者,謂非獨色空不異相即,而心之與空,亦可例推;彼此不異,遞互相即矣。如云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等。一斷疑情竟。
丁二 顯法體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重呼舍利子而告者,要徹底領悟實相般若 也。「是諸法空相」一句,承上是五蘊諸法之中,真空實相,本無生滅垢淨增減。真空實相,即自心真如之理。離名字相,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無相之相,即是真 空實相。實相無相,則不落有邊。實相無無相,則不落空邊。既非有非空,安有生滅、垢淨、增減諸相可得哉!
此中意旨,祇恐執迷之人,謂此五蘊空相,從觀照生。故示之曰:是五蘊諸法,當體即是真空實相,本來如是;非由觀力,另有實相生,而五蘊滅;以五蘊本自不生不滅。
又恐迷者,謂此五蘊空相,隨凡夫染緣則垢,隨聖人淨緣則淨。故示之曰:是五蘊諸法,當體即是真空實相。既無凡聖之分,安有垢淨之別?以五蘊本自不垢不淨。
又恐迷者,謂此五蘊空相,凡夫迷,則生死浩然為增,德相隱覆為減。聖人悟,則照用無盡為增,惑業消亡為減。故示之曰:是五蘊諸法,當體即是真空實相,既無迷悟之殊,豈有增減之異?以五蘊本自不增不減。此特向五蘊發明,以顯法體也。
更當借喻以明之:實相如摩尼珠體,五蘊如珠所現五色;珠體能現五色,性本真空,其色之現也不生,其色之去也不滅;又如映現污泥而不垢,映現清水而不淨,映現萬眾而不增,映現一身而不減。任從萬變紛紜,體本如如不動,何有生滅垢淨增減之可言。二顯法體竟。
丁三 明離相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是故二字,承上起下之詞。空中,即無生滅垢淨增減,真空實相之中。空中無我相法相,故無色;無我見法見,故無受想行識。無即是空,此空五蘊也。
無眼耳鼻舌身意,
此空六根。根有二種:一、浮塵根,即眾 生肉體上所具之六根。二、勝義根,乃清淨四大所成,託在肉體六根之中,凡眼不見,天眼方能見之。浮塵根麤,勝義根細。「楞嚴經」云:由明暗等二種妄塵,黏 湛發見,見精映色,結色成根,根元目為清淨四大,因名眼體,如葡萄朵:此即眼勝義根。由動靜等二種妄塵,黏湛發聽,聽精映聲,卷聲成根;即耳勝義根。由通 塞等二種妄塵,黏湛發嗅,嗅精映香,納香成根;即鼻勝義根。由甜淡等二種妄塵,黏湛發嘗,嘗精映味,絞味成根;即舌勝義根。由離合等二種妄塵,黏湛發覺, 覺精映觸,摶觸成根;即身勝義根。由生滅等二種妄塵,黏湛發知,知精映法,攬法成根;即意勝義根。明暗、動靜、通塞、甜淡、離合、生滅十二相,即六塵之 境。黏湛者:黏湛然本體之智光,發而為帶妄之妄見。雖成妄見,但有自性分別;對境之時,明明白白,不錯不昧,如鏡照像,並無隨念計度,種種分別。隨念計度 分別,皆屬於識。欲研究心理學者,根識不可不知,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今六根俱云無者,以真空妙智,觀察此身,如夢如幻,本不可得;身相既無,安有六根? 故皆無之。
無色聲香味觸法。
此空六塵。塵有染污之義,由此六者,而 能染污真性,故名為塵。色者眼之對,聲者耳之對,香者鼻之對,味者舌之對,觸者身之對,法者意之對,後二塵難知。何以謂之觸?觸即無知之物,與有知之身感 觸。分合離二觸:例如衣是無知之物,掛在衣架,不名為觸,若穿身上,而知適意不適意,即為觸塵,此合觸也。又例無知之風,吹於他物,不名為觸,若吹及身, 而知冷暖,或違或順,即為觸塵,此離觸也。何以謂之法?法即前色聲香昧觸五塵落卸影子,落在意地之中,合名為法塵。例如昨日到此講堂,所見聽眾之色,所聞 說法之聲,所嗅爐中之香,所嚐飲食之味,所覺衣物之觸,五塵之境,一一今已過去,若現在起念一想,五種境界,全在意根之中,記憶不忘,此即法塵;為意根所 緣之境。何以能記?因前五根對境時,即有同時意識與前五識同時俱起,將所緣之境,攝入意根;例如眼根見色,有眼識起,同時即有意識,與眼識俱起,俱緣色塵 之境,故得同時名。同時意識緣色塵時,即將色塵之境,攝入意地;譬如照像家,對所見之境,攝一影片,其境雖然過去,影片尚存,可以為緣,故得不忘。一根如 是,根根皆然。今云無者,世間六塵之境,如病目夜見燈上有五色圓輪,燈本無輪,病目妄見。若以聖人慧眼觀之,六塵本空,亦如好眼觀燈,豈有圓輪可得,故云 無也。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此空六識也。眼界,即眼識界,略去一個 識字,應云無眼識界。乃至二字,超略中間四種識界。界者限也,內六根,外六塵,識生其中,三六而為十八界。識以了別為義,能了別塵境故。前五識了別境時, 不落名言,不起籌度;第六識則安名取像,種種計度,而起憎愛。今言無者,內根外塵既空,則內外不成,中云何立?是六識之界,不空自空矣。如世間之屋,一連 三進,以牆壁為界,內外兩進,悉皆拆毀,則中間之界,自不成立;六識亦復如是。以上離六凡法界之相。六凡者:天法界,人法界,阿修羅法界(譯云非天,比天 不足,比人優勝),畜生法界,餓鬼法界,地獄法界;亦名六道,分三善道,三惡道,為善則報在人天,為惡則報在三途,善惡雜修,則報在阿脩羅。前五蘊十八 界,屬六凡法界;六凡眾生,不離五蘊十八界。今既一一無之,即是空六凡法界。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此空緣覺法界。法界有十,六凡之外,尚 有四聖。四聖者:佛法界,菩薩法界,辟支佛法界(亦云緣覺法界),阿羅漢法界(亦云聲聞法界);此緣覺法界。緣覺者:順逆觀察十二因緣,而得覺悟,克證無 生之理,是名緣覺。十二因緣者:先順觀流轉門,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 十二支連環鉤鎖,相續不斷,而成三世輪迴。無明者:無所明了,即迷惑心,昏迷無智,於理不明。由無明故緣行,行即業行,依迷惑心,所造之善惡不動,種種業 行,此即過去世惑業二支因,依因必定感果,感現在世識等五支苦果,即行緣識等:識即第八阿賴耶識(譯云含藏識、含藏根身器界種子),而為總報主,依業受 報;在眾生分上,去後來先作主翁,投胎時,此識先來,捨報時,此識後去,此識即指投胎時第八識。識緣名色者:既已投胎,即有胎中之名色,名即心也,心無形 相,但有其名,色即父母精血和合之色;初七名羯羅藍(凝滑),二七遏蒲曇(如胞),三七蔽尸(軟肉),四七羯南(硬肉),五七五官,六七形位,七七人相具 足,皆屬色攝;中有靈知,乃屬心攝。名色緣六入者:六入即六根,根有入塵之功能,又根能吸入塵境,故名為入。此當出胎六根完具之位。六入緣觸者:觸即孩童 時六根但能觸對前塵,受力不強。觸緣受者:年稍長大,即知領受一切塵境,此即依過去世無明與行,二支惑業之因,感現在世五支苦果。復由現在世,果上再種 因,依因再感果,即受緣愛等:年既長成,六根受六塵之境,心生迷惑,不了諸法如幻,而起分別貪愛之心。此愛即生死根本,若無貪愛之惑,那能造業,既無惑業 之因,安受苦報之果。汝我諸人,欲求離苦,欲了生死,就要從當人意根用工夫,不起分別,能斷貪愛,為惟一方法。愛字範圍極大,喜怒哀樂愛惡欲七情,皆愛 攝。喜,即成我所愛,故生喜;怒,即奪我所愛,故生怒;哀,即喪我所愛,故生哀;樂,即享我所愛,故生樂;惡,即違我所愛,故生惡;欲,即順我所愛,故生 欲;七情之怒、哀、惡,一一無不是愛。愛緣取者:年齡愈長,智識愈開,既愛一切塵境,則必多方設法而取之;愛取皆是惑。既然欲取,必成所作之業,故曰取緣 有;有即是業。此三支,為現在世惑業三支因,再感未來世二支苦果。有緣生者:既有善惡不動諸業,必定依業受生,語云:臨終一切帶不去,只有善惡業隨身,一 切眾生,無不是依業受報。如修上上品十善之業(身三善業:不殺、不盜、不淫;口四善業:不妄言、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意三善果:不貪、不瞋、不癡), 及修出世禪定不動之業者,或證聖果,了脫生死,或生佛國;及修世間禪定不動之業者,乃生第六天以上,色界諸天。如修上品十善,無有禪定不動之業者,但生六 欲諸天。如修下品十善,則生阿脩羅道。如持五戒,則生人間。如造十惡(身口意業與十善相反)五逆,毀謗正法,則生地獄。如不圓造十惡,或生餓鬼畜生。何以 證之?正當人死之時可驗,經云:佛頂眼生天,人心餓鬼腹,旁生(畜生)在兩膝,地獄腳底出;可驗一生善惡。善者,臨命終時,從下身先冷上來,煖氣到頂門方 盡,頂門最後冷,其八識從頂門而出。生天者,從眼而出,眼最後冷。生人道者,從心而出。生餓鬼者,從腹臍而出。生畜生者,從兩膝而出。生地獄者,從腳底心 而出,倒懸其頭,入於地獄。若約人道,既已有生,必有老死,故曰生緣老死。此二支,屬未來世苦果。十二支合論,過去二支因,現在五支果;現在三支因,未來 二支果;十二支循環不絕,流轉無窮,即成無邊生死,故名流轉門。又十二支不出惑業苦三道,頌曰:無明愛取三煩惱(即惑道、煩惱是迷惑故),行有二支為業 道,從識至受併生死,如是七事為苦道。惑業苦三,相續不斷,不能出離三界。三界者:欲界、色界、無色界。六天以下及五趣,未能離欲,故名欲界。六天以上, 共有十八天,雖然離欲,尚有形色,故名色界。四空四天,滅色歸空,併形色亦無,故名無色界。此三界共有二十八天,併五趣,如牢獄,如火宅,無不是苦。凡夫 之人,貪戀三界,以苦為樂。緣覺之人,聞說十二因緣之法,順觀之,乃知無明為生苦之因,輾轉相生,無有窮已。後逆觀還滅門,乃知無明一滅,則行等十一支俱 滅,無惑不造業,無業則眾苦自息。由是發心斷無明,如砍樹者,從根下手,不向枝葉上用功,故稱利根。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能了生死,能出 三界,能證涅槃。文云,無無明,亦無無明盡四句,即空流轉還滅二門。乃至二字,超略中間十支不說,但舉首尾二支。無無明,乃至無老死,此空流轉門,即空生 死也。亦無無明盡,乃至亦無老死盡,盡即是滅,此空還滅門。亦無二字,即涅槃亦空也。此經是大乘,不僅破除凡夫我執之病,併要破除二乘法執之病(即執有涅 槃之法可證)。菩薩入生死,不為生死所縛,此中意義,即本無生死可斷,亦無涅槃可證也。
無苦集滅道。
此空聲聞法界。聲聞,即羅漢,聞說苦集 滅道四諦之聲,而得悟道,故稱聲聞。諦者,諦實之理。此中二種因果:苦,是三界內生死苦果;集,是三界內煩惱苦因,煩惱集聚於心,故名為集。滅,是出三界 寂滅(不生不滅)之樂果;道,即出三界修道(三十七助道品)之樂因。約小乘法說,欲出三界分段生死苦果,須斷見思煩惱,集諦苦因;欲斷見思煩惱,必修出世 道品;見思斷盡,即得滅諦涅槃之樂。世間之人,無不厭苦,盡欲求樂,若不發心脩行道品,其苦何由離,其樂豈可得哉?此經約般若大乘而說,生死即涅槃,煩惱 即菩提,無集可斷,無苦可捨,無道可修,無滅可證,故四諦一一無之。
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此二句,還是聲聞法界。無智者:空能證 之智;無得者:空所得之理。下句解釋無得之義:以字因也,何故無得?因無所得故。聲聞所證涅槃,即自心本具真諦無生之理。昔日迷之,本來無失;今日悟之, 亦復無得。如人家藏寶物,昔日遺忘,似失非失,忽然記憶,無得為得;乃是自家寶藏,本無所得故。三明離相竟。
丁四 辨所得
戊一 菩薩得涅槃斷果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心無罣礙。
此菩薩法界。初句解見在前。二句依智慧 到彼岸之大定故,所以心得無礙。凡夫之人,無真智,不了世間諸法本空,依情想分別,則心境纏縛,不能解脫;處處著有,心被有礙。二乘之人,無俗智,不達涅 槃如幻,沉滯化城,則身智灰滅,不得自在;時時著空,心為空礙。而菩薩雙照真俗,不著空有二邊,全歸圓融中道,故無罣礙。又惑不礙心,境不礙智,般若之行 得成。
無罣礙故,無有恐怖。
上句牒上。恐怖:是指生死輪迴,頭出頭沒,無由解脫,最可驚恐,實足怖畏。承上心既無礙,我執法執,二者皆空,自可超出生死苦輪,故無恐怖。
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首二字皆去聲。顛者頭也,倒即倒置,凡 夫迷真起妄,認妄為真,即是顛倒。夢想者:指生住異滅四種夢心,眾生輪迴生死,皆由四種夢生之惑,造作種種之業,而受無量生死,不得涅槃。此四種夢心,生 時乃從生相先起,由細至麤。滅時當從滅相先除,由麤至細。如著衣者,則自內而外,脫衣者,當自外而內矣。遠離之功,由依般若,心得無礙無怖,故能離妄證 真,究竟涅槃;即是成佛。五住煩惱究竟盡,二種生死究竟離,登涅槃山頂,成無上佛道,不生不滅,具足常樂我淨四德。此明菩薩得涅槃斷果竟。
戊二 諸佛得菩提智果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佛法界。三世:指過去現在未來,各有 無量諸佛,究其成佛之因,若非般若妙智大定,亦不能離生死此岸,而到涅槃彼岸。當知此般若,為十方諸佛共由之路,無有何佛,不依此而成道,故曰依。阿耨多 羅:此云無上,因佛所證之果,為究竟極果,超九界以獨尊,故云無上。又指諸佛所證之理為最上一乘;實相之理,無有何法,可以更加其上,故稱無上。三藐:此 云正等,指諸佛之心,真正平等,不擇冤親,普欲度脫。又指佛所證之理,乃中道平等一相之理,故云正等。一相者,一乘實相。世間諸法,種種差別,自有大小、 貴賤、精麤之分,不能一相。若悟理體,畢竟無二,如世間金器之類,瓶杯釵鐲,若取其相,則諸相差別,不能平等;若取其性,則一一全體是金,自然一相。正覺 者:指佛真正覺悟,四相夢破,離和合識,滅相續心;轉八識(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成四智;轉前五識,成成所作智;轉第六識,成妙 觀察智;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故稱正覺。又指佛所證之理,乃中道妙覺之理,正即中道,不偏二邊;佛依本覺體,起始覺智,中中流 入,復本心源,始本合一,名為妙覺。此約人約法二種解釋。又正等云正遍,正覺云正知,即佛正遍知。何為正知?了知心生萬法,何為遍知?了知萬法不外一心。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佛道之名;既已翻譯,仍留梵語者,此乃遵古不翻之例,實超九界之名。六凡眾生不覺,外道邪覺,不能稱正覺。二乘之人,悟明真諦之 理,雖稱正覺,未悟平等理性,不能稱正等正覺。菩薩破無明,見法身,雖正智現前,了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平等之理,可稱正等正覺;然無明未盡,縱到等覺 地位,尚且去佛一等,只稱有上士,不能稱無上正等正覺。足當此稱者,惟佛一人。此明諸佛得菩提智果竟。併上四辨所得竟。
丁五 歎勝益
戊一 別歎
故知般若波羅密多,是大神咒,
故知者,牒前起後也。以般若妙智,照空六凡二乘,又為諸佛菩薩依之而得菩提涅槃,故知此般若波羅密多,即是大神咒。神者:神妙不可測度;咒者:秘密不可思議,功能殊勝。此經亦然,能驅生死煩惱之魔,故稱大神咒。
是大明咒,
般若智光,橫豎該徹,輝天鑒地,耀古騰今,能破生死長夜癡暗,故稱大明咒。
是無上咒,
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觸之即燒。世出世間,無有何法,超過般若,故稱無上咒。
是無等等咒,
般若稱為佛母,出生一切諸佛。諸佛依此,而得究竟極果,故稱無等等咒。無有何等之法,可與齊等。此中所言咒者,即此般若便是。既然是般若,而又稱咒者,極言神效之速也。一別歎竟。
戊二 總歎
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能即功能力用,以此般若智照功能,照見人法俱空,俱空亦空,緣觀並冥,境智雙泯。覓能受之身,與所受之苦,皆不可得;自能滅除界內界外,一切煩惱生死大苦厄矣。即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之類。
真實不虛者:真實,即真空實相之理體。果依此體,而起般若照用,照見諸法本空,自然能得脫苦之大自在用。此中道理,全不虛謬。
又真實不虛,寓勸信意。以如來是真語者,實話者,決不虛妄哄騙於人。以上說經,經是顯文,令人得顯益。以後說咒,咒是密語,令人得密益。經咒並說,顯密相資,自可隨機得益矣。一顯了般若竟。
乙二 秘密章句
故說般若波羅密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此秘密章句,即秘密般若。故說者:因在會之機,有應以顯文得益者,有應以密語得益者,以是之故,所以說顯之後再說密,冀得普益。密咒,即五不翻中,秘密不翻。又但翻字,不翻音,字是華文,音仍梵語。以音既未翻,所以莫領其義,不能解說。
又咒是諸聖密語,既稱密語,即印度亦不 能解釋。持咒之法,但令信心具足,諦信不疑,專切持之,自得其益。據愚見:持咒即是修行之法,當持咒時:此身端坐,或是經行,自然身不行惡行。口持咒語, 無有間斷,自然口不道惡言。心憶咒語,無有雜亂,自然意不起惡念。三業清淨,豈不是修行耶。
又咒多是鬼神王名號,持之則鬼神敬主,密得其益;亦如軍中密號,呼其口號,可避危險。不必強求解說,但專心持之,密得其益。今試舉一段因緣證之:
昔有一人,家貧浪蕩,遊於他國,冒充太 子。人相尚覺端正,被招駙馬,因貴生驕,對於飲食等事,稍不如意,即起瞋怒。外國公主,有欲善承其意,因不知其性情,特訪其國一商人問之。彼商人實知此人 出身履歷,係貧寒浪子,今既招為駙馬,未便出他之醜。商人多智,乃授公主一偈,令其讀熟,但教其音,不解其義。語云:「駙馬若再瞋怒,可將此偈誦之,其瞋 自息。」其偈曰:「無親往他國,欺誑一切人,粗食是常食,何勞復作瞋?」公主記憶不忘,一日駙馬食時,又發瞋怒。公主將商人所授之偈,持誦一遍,駙馬聞 之,心生畏懼,何以我之醜歷史,被其得知?此後不可發瞋,若更瞋怒,自必被擯,從此駙馬安分矣。公主喜甚,但得其益,不知其義。咒之功能,亦復如是。心經 講解已竟,惟望在座諸君,既已聞經,當因聞起信,因信生解,因解發行,因行得證。果能依此般若心經信解修行,現前可為完全道德之人,將來必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之果證矣。
憨山大師云:此咒為密說般若,不容意 解,但直默誦,其收功之速,正在忘情絕解,不思議之力耳。然此般若,所以收功之速者,乃人人本有之心光,諸佛證之,以為神通妙用。眾生迷之,以作妄想塵 勞,所以日用而不自知,自昧本真,任受諸苦,可不哀哉!苟能頓悟本有,當下迴光返照,一念熏修,則生死情關,忽然隳裂;正如千年暗室,一燈能破,更不別求 方便耳。吾人有志出生死者,捨此決無舟筏矣!所謂滔滔苦海內,般若為舟航,冥冥長夜中,般若為燈燭。圓瑛望在會諸位,各各燃般若燈,疾出生死昏衢,駕般若 舟,直達涅槃彼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