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長明燈

 灯明(梵名,巴Dipa)指灯火之明。

又称灯。亦指供奉于佛前的灯火,有油火、蜡烛火等类,与香华均被广用为供养尊仪之资具。   佛教里使用“灯明”的缘起,根据《四分律》卷第五十中记载:由于当时诸比丘,所居之室患闇,佛陀则允许燃灯。需油与油、需炷与炷、需器(盏)与器。诸比丘并请问佛陀,灯应置何处?佛陀说可置于床角瓶上。如果置于壁间,则须防蚁食。如果灯昏暗欲灭,须提灯炷;如果怕污手,也可做灯箸。由于箸易烧故,则允许用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