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佛心经品亦通大随求陀罗尼(卷下)

佛心经品亦通大随求陀罗尼
唐 菩提流志 译
卷 下
  尔时阿难处大众中潜然忧愁,于其中间诸有经律、一切藏门俱然掩闭,诸大金刚及诸菩萨,一切所有灵祇游世界者,乃至诸大龙神仙众,及百千万亿世界四天王等,乃至释梵诸天,悉皆迷闷,顿失精光。唯有诸佛能知广大因起,各各安坐,皆自于身及心,放微细光,自想慰问。
  尔时毗卢遮那如来,复于身分更开异色无量威德大端严光,其光普照乃至有罪无罪等。如是,众生皆得无怖。复于光中演说微细音声,告诸佛言:诸大圣众,此威光难知,此威光难测。唯有大圣与我力等,与我心等,与我慈等,与我悲等,与我解等,与我知等,与我辨等,乃至世界所有知量,能尽知者即能知此光明。所谓因缘而得种种知见。
  尔时阿难于其闷中,心有少省,强自意持,即起问毗卢遮那言:世尊,其此光者唯说诸佛耶?佛言:是,善男子,唯佛能知。虽有菩萨,未同佛见。
  其时阿难前礼佛足,五体投地,眼中垂泪,以偈问曰:
  世界有菩萨,现身得为佛。世界有菩萨,能化无边身。
  世界有菩萨,能知佛所知。世界有菩萨,能解众生缚。
  世界有菩萨,遍入诸佛刹。世界有菩萨,种种示方便。
  世界有菩萨,堪忍入诸苦。世界有菩萨,摄众于己身。
  如是诸菩萨,皆是灌顶主。示同诸佛身,应念现诸境。
  神通波罗蜜,其实不思议。能于急难中,无畏大自在。
  我观如是等,与佛亦无异。若具受持者,同佛不思议。
  诵持佛法藏,一一皆遍了。即此法云顶,皆是满足位。
  云何此人等,不知此因缘。若此不知者,下愚何能了。
  尔时毗卢遮那佛,于光明中出大音声,叹阿难言:善哉,佛子以是等菩萨虽有大慈,慈不遍故,所以不知;虽有大悲,悲不遍故,所以不知;虽有大忍,忍不遍故,所以不知;虽有大通,通亦不遍;虽有大力,力亦不遍;虽有示现,示现不遍;虽有无碍,无碍不遍。如是不遍,一一菩萨皆悉有之。若得遍者,了见佛性,即能知我。此事佛性犹故未了,云何能知如来量处?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是菩萨犹故不知,一切众生云何得解此理?
  佛言:汝我此亲承第七佛释迦牟尼,次当宣说,一切众生自然得了。能奉持者,一切众生自然得解我之所说。
  尔时阿难即问释迦牟尼佛言:世尊,此事云何?我自亲承供养已经劫数,唯愿为我示现,及诸法要。我欲修行流注众生心际。
  尔时如来告阿难言:阿难,我今示现如是神力,汝等递相告语,慎勿惊怖。阿难即受如来语,告大众言:大众当知!大众当知!高声三告。其时阿难不觉身腾处虚空中。大众仰观,见阿难身,谓是阿难得无碍通。其时音声遍至阿迦尼吒天,所有世界尽皆知闻。阿难白佛言:世尊,遍告已讫,唯愿示现。
  尔时,世尊即以四十齿俱时齐密入慈愍定,计念心中心咒。作是念已,复以右手中指指于南方,以足大指案于地。其时所有世界及非世界,所有地狱,涌出虚空。复于上方世界所有诸雨,雨宝莲华,破此地狱。其时世界无有一人受诸苦者,秽恶都尽俱得法眼见于如来。复有示现一切世界诸大药叉及罗刹王护梵帝释四天王等一切饿鬼及阿修罗王,如是之身,皆得神通。所谓通者,善通慈愍,普覆众生,如佛无异。
  复有大通于虚空中雨微细雨,所有一切起愿求者皆得满足。缨重疾病,承此闻力,皆得除差。饿者饱满,热者清凉。复有大通遍十方界所有众生,当尔之时,一一皆论说佛心地。复有大通,若有众生在母腹者,处胎孕者,为儿者,即能忆识过去心地,知所生处本所经事,并能记持。复有大通,十方世界诸恶灾毒永劫不起。复有大通,其通光明遍十方界,一一界量是佛及诸菩萨,乃至声闻四果等类,俱得明见,无有疑滞,俱时皆能明遍三界,尽诸苦际,同佛寿劫。复有大通,其通光明,现五种色。一一色中五百万亿那由他殑伽沙化佛,俱将眷属大菩萨众升空而来。所是眷属,皆能论说佛心中心所有法要,即自明解。复有大通,其通光明,遍十方刹。其时大地动摇三十六遍,星宿日月应时堕落,遍于八方;所有魔及魔民,皆舍魔业,退其威神,即得佛通;佛通已,俱能忆识本所受业,即生悔恨,求哀忏悔,自求出家,无有一人心不定者。
  佛告诸善男子,其此通光遍十方界,有大威德,三明六通,具八解脱。如法修者,直至佛身,更无异身。何以故?以诸佛心同时证故,以诸如来同印可故;我卢遮那者是佛母,常于此中自住持故;所有愿求自印可故,自满愿故,自观察故;自与一切为灌顶师,所有学者自来证故;能知佛心者,广遣诸天来供养故;令诸金刚藏王密迹菩萨为绝灾变常覆阴故,又遣一切诸天不可识者求围绕故;乃至世界所有化形者、变形者,种种伏匿者,潜隐世间者,常来护卫故;上至释梵诸天药叉天众来从伏故。四海跋陀、鬼子、魔母、恶鬼、药叉等,一切非 人,乃至如是等众无不顺伏者,必当如法依我佛心取佛心法。必当证效,更无异法,而能成我此心事者。
  尔时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此心法佛自依持,以大神通即得如法也。乃诸菩萨金刚久处佛行,亦至佛所即能学佛坚固住,决定不退得菩提证。如诸下愚欲乐求者云何得至?佛力广大,威德玄旷,志行深邃,住大忍力,然始得成。今者云何欲令众生修学此法?云何得如法?云何证验?云何能了见众生心事?当见之时有何法则得辨邪正?复有何法令诸魔王等、一切诸大恶王诸余变怪即自调伏?复有何法立证佛心?我闻契经所说,久受勤苦,具修诸度,犹未即证。我今不知所趣,唯愿为我解说一切所有法要,证验成佛及世间所知。
  佛赞阿难:善哉!善哉!汝欲知者听受思惟,我今当说。阿难其此佛心,世间有谁能识,有谁自知?有谁行行一无差失?有谁能知尽生死际?实无有知。唯佛与佛能知此事。阿难,我此心咒,但行慈悲,日持千遍,得满千日,佛力自成,所作自成,十地愿力不能回也。复有一法,欲知验者,持十万遍外,含一口水,心诵百遍,应有所作,以水噀之,诸苦除灭。若得除者,必定大验。持至百万遍,噀山得倒,众罪得灭。诸有灾疫障即灭。于世间作不祥者,于晨朝日噀一口水,得满三日,灾疫即灭,能护大千世界地及虚空。欲定邪正者,取一铜镜,无问大小,咒经万遍,持行乃至,邪正必定决了。若欲知此心彼心、诸佛心、菩萨心、金刚心、诸天心、四果圣人心、四海龙藏心及龙王心、天王心、日月星宿心、药叉罗刹心、一切鬼神王,乃至世间隐形伏匿心及世间众生心,并知所缘之处,案《法华经》庄严六根功德从此而生,佛子必定,凡夫必定,菩萨必定,金刚必定能作此法。余无能者。
  阿难复白佛言:世尊,如修此法,有何坛界?有何药木?有何供养?有何香花?有何彩色?有何知识?用何处所?请具说之。
  佛告阿难:汝为颠倒为是正问?若是正问,即此颠倒。若正者不应问。此如来心从色生,邪执法像、法事、法我都不为,唯有心法至心实际。阿难,无有一法攀缘至如来处,心无异境,唯一是实。阿难,若一切事法能作佛者,何不于事放大光明于身心。若于身心当知事法一无事立。何以故?我昔凡夫时,往尼佉罗山,见诸咒仙作种种法,我于彼时近得此咒,才经七日,其诸咒仙,不识我身,为此恶人,作种种恶术,欲降伏于我。尽其神力,以经七日,殊无所获,唯自焦枯。我时怜念,即语诸仙,当知如汝力者,纵尽大劫,不能害我。若害得者,无有是处。诸仙齐来即语我言:汝得他心智耶,知我有害?我即告言:我得。诸仙问言:既是得者,我有何害?我即告言:汝等并隈平章,此是恶人,宜作某法。在并隈处作彼人形,以刀刻之,其人即死,不复前进,传说我辈。其时诸仙闻说此事,心即憔悴,即来顶礼于我。复问我言,圣者云何知耶?我即答言:仙众,汝等是妄,我即是真。汝即是邪,我即是正。汝即见有,我即见空。汝即是枝叶,我即是根本。汝即是虚,我即是实。汝即是谄佞,我即是直信。汝之有法,从我而生。云何儿子反害父母?岂有枝叶相害于根?岂有虚伪害得真实?岂有萤火害得日光?岂有微土能竭大流?岂有毒药气能破甘露味?岂有罗刹损得佛身?岂有蚁子撼须弥山?尔时诸仙闻我此语,心生嗔怒,共我角力,以诸星术怖胁于我。我时须臾忆念定,即在心以气嘘天诵咒七遍,黑云遍空,星宿不现,日月无光。我复吹地,其地动摇不安经七日。我复以心召唤十方佛,十方同时来至我顶,应时我身边所有与我同类。唯我能知,诸佛亦不觉。我复以眼视于十方,其时仙众惶怖无计,求哀顶礼,依附于我。复重忏悔,唯愿救护,令我无畏。我即以佛心观之,即得无畏。即于我所受佛心中心法,便得神通。阿难,我此心法与十方所有诸恶心法为主。若人求一切事法及非事法,是世谛法,出世谛法,不依我此心法别得神通者,无有是处。
  尔时阿难复问佛言:如上所说,有定印者,其印如何?愿为宣说定印轨则?
  佛告阿难:善听。先以结跏趺坐,念我心咒一七遍。咒手然结定印。先仰左手搭于交脚,即以右手仰安左手上,以十指与脘骨齐,以右手中指捻大指上文,成。若人诵咒一百八遍,三度,踊身乃至地下、虚空,及三十三天,皆悉抚心生善。一切诸大恶王,能害人者、能障道者,皆使念佛,令不谤佛。令诸众生得佛菩萨,永不退转,识宿命智。如来常以此印召慕有缘,令其大地三十六种震动者,常用此印。此印功力,不可具说。所有持者,但自知之。
  尔时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所持能如是,其未得佛心者云何持耶?我见诸药或香或臭,我见诸水或浊或清,我见日月或明或暗,我见所修或凡或圣、或佛或魔、或想或像、或有或无、或安或危、或是或非,如上事者乃有无量。先后定境,像颠倒幻化不一,云何如来以诸凡夫同佛持耶?若得佛持一一佛业,若非佛持即是魔业。云何如来以诸凡夫同一佛心?
  佛言:阿难,善哉!善哉!一切凡夫能受持戒我此心者,实同我心,即同我力。若不得者,我受轮回六道生死。所说言教并是虚妄,坠堕众生。当知我即是魔非如来也。阿难,汝当有疑。阿难,汝更听我所说。若有众生能持此法,即如来心,如来心藏。此人守掌,当知此人即如来眼,所有胆、脉与佛齐等。当知此人如是求,手掌上安置是人故;当知是人是如来顶,如来顶上安置此人故;当知是人是如来心,如来心藏付嘱是人故。善男子,当知是人是如来依,久远过去诸佛,依护此人广救世谛故。当知此人即是佛树,即是佛日,永劫不灭,当知此人是佛金刚山也。假使世界千万亿恒河沙数,诸恶灾祥同时出现,大地倾覆,一切山河、大海、目真邻陀山、铁围山、大铁围山,及十宝山,一时倾覆。龙藏浩沸,天地变灭,星宿堕落,众生都尽。此人不畏灭没破坏,无有一切诸恶能得其便。何以故?佛日护故,于佛衣下自藏隐故,菩萨盖中自安身故,一切金刚得佛所敕卫此人故,一切所有自恭敬故。若常持者.当知此人必得佛身不错谬故。阿难,若有众生持我此法不得佛者,我即退位入阿毗狱更无寿生。
  佛誓以一切众生,及阿难身遍体血流,大地坏裂,日月不现,星宿隐没。其时为阿难有疑心故,现如是事。尔时阿难唯身及心莫知所守。其时如来见阿难心悔,即为阿难说除疑偈:
  诸佛境界中,小根所不及。久远诸佛语,菩萨不能知。
  诸佛神通中,是境见非境。久远诸如来,同我此一心。
  此心非诸心,此心即是佛。若行此心事,无不离世间。
  过去诸佛心,未来及现在,中及菩萨等,及于诸天身,
  下愚凡夫类,能持我此心。速证无生忍,更不住世间。
  菩萨声闻众,及余四果等。上及于诸佛,无不由是生。
  持戒得圆满,信施有得报。存念常不退,在在所生处。
  常喜得逢迎,所说诸言教。皆是佛心智,念念得果报。
  皆亦由是生,一一诸如来;说量无穷尽,一一佛神力;
  复有无量方,一一方面中;复有无量佛,一一佛神足;
  皆从佛心起,一一佛心中;摄入心中心,如此心中心,
  说佛不可说,一一不可说.斯亦由是生,世间非世间。
  出世非出世,善巧诸方便。言说诸记论,秘密陀罗尼。
  他心自在定,过去现在智。未来得成果,斯亦由是生。
  魔王转轮王,梵天自在等。一切诸有力,从佛心所转。
  邪术与正印,见闻即辨了。如是圣心力,广达众境界。
  斯亦由是生,如来印众道。降魔度非人,神变及自在。
  视入诸非境,为众断苦缚。震动诸世界,视入一缘中。
  大慈满十方,斯亦由是生。一切众生类,种诸福业等。
  成熟不成熟,他心自在智。决了所生地,一一遍十方。
  一切诸众生,闻音皆信佛。是广长舌相,斯亦由是生。
  十方诸国土,天上及下方,乃至万刹土,一一刹土中,
  皆有万世界,众生不可量。闻音皆信佛,如是舌相等。
  斯亦由是生,光音遍净天;或及非世界,有形无形等。
  俱能含佛性,有流及无光。虚空影响类,堕形中夭中。
  承佛即归念,不信及阐提。斯法不断等,俱得因缘者。
  如是诸众生,承光得离世。此亦由是生,下愚凡夫等。
  能持佛心咒,即同佛心地。具六波罗蜜,当获大神通。
  遍照诸佛界,即具六神通。所说如诸佛,举足及下足,
  皆得大神变。是语及非语,皆悉一音同。纵是佛非身,
  所说佛正智。凡夫及圣行,发念等菩提。一切果位中,
  皆是佛心力。
  佛告阿难:我此句偈如虚空花,以佛神力,即便住虚空中成菩萨盖,其此盖下,复有百亿殑伽沙那庾多不可说不可说世界无边量化佛。复有如是不可说量法身佛,复有不可说量报身佛,一一眷属皆是菩萨唱导之首。复有不可说量菩萨,一一菩萨复有无量眷属,皆是人中唱导之师,皆是三地、四地及八地等而共围绕。如是等佛及菩萨、声闻、缘觉四果圣人,一切诸天仙无量世界四天王、梵王帝释及阿修罗,及一切罗刹、夜叉、鬼神众,一切大威德者、大神通者、大护念者、大慈悲者、大自在者,皆共围绕此盖,持心不退,受佛 心中心法。其时即有大不可说、不可说数地神,各持一千叶莲华,承此如上持咒人足,游腾十方,现光明身,其光皆现紫磨黄金色。一一众生见此光者,即断有流得入佛定,即见大千世界所起因缘、所作事业,皆悉明了,无不获果。其时阿难以偈叹佛:
  善哉我师释迦文,一音遍了大千界。
  以一微音度脱了,众生身分不觉知。
  善哉如来自在光,是臭非臭皆照触。
  自心涌出甘露水,灌洗得净不觉知。
  善哉无畏自在心,能以无畏怖诸虎。
  野象毒龙皆自伏,自然生慈不觉知。
  善哉无畏神通王,出语大千皆震动。
  动以自然来归伏,伏以其心不觉知。
  善哉无量慈悲心,能以慈悲流诸趣。
  一切德慈修佛法,所修慈者不觉知。
  善哉无量善藏王,广付善财与众生。
  所持善者得善定,持善之人不觉知。
  善哉无量宝幢王,将此幢光阴世界。
  众生蒙咒脱苦缚,得离苦者不觉知。
  善哉无量大法树,能与大千作阴凉。
  所有住阴离热恼,得离恼者不觉知。
  善哉无量大法镜,照破一切黑冥暗。
  得明心中出智慧,具智慧者不觉知。
  善哉如来一音声,所闻持者得一味。
  如是一味遍众生,尔乃名为大慈悲。
  我今下愚凡夫智,若欲叹佛无穷尽。
  具以微心少叹耳,愿佛慈悲纳受之。
  尔时阿难偈叹佛以白佛言:世尊,我今愚浅,虽以叹佛,佛神德故,我不能宣。世尊如是因缘,如是神力,如是自在,如是决定,我未闻见。如来因何今乃说尔?如来久知众生根性浅深皆不等学,何故昔时不说此智普及众生,而令有来往耶?
  佛告阿难:我此心中心,常于我前,我未出世,此心出世;我未受生,此心受生;我未得定,此心先定。如是定慧力,是佛住处、是佛行处、是佛定处、佛思惟处、佛觉悟处、佛行道处、佛决定处。阿难,一切菩萨、金刚、诸天、下凡夫、诸余神鬼、夜叉罗刹、星宿诸天、幻术魔王,如是等能行我心,即得我通。若不行我此心法者,欲贪我通,无有是处。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心十地菩萨犹不能知。纵有知者,从佛退位然始知之。今众生欲修,皆是下浅。而心不了,愿决相貌。
  佛告阿难:我与汝说心中心相貌,不离一切众生。有十二种心,是佛心中心事。何者是耶?
  一者、自身相苦而不辞苦,自心处苦而见一切众生受非苦时,念念称说大悲愍生决定心,自身不见苦于法无所得,能见众生苦救护以命,彻到得出离者,是名第一心。
  二者、观一切苦如现前想而不动转,观一切苦作不定想,自身有苦如入三昧想,有诸恼乱来相及者作入四禅想,一切怨家来作父母想,欲救诸苦观此苦人如孝顺子向父母想,是名第二心。
  三者、将自心事同他心行,将他心事同自心行,乃至一切身分与己身分等;一切所欲与己所欲等;一切邪心与正相等;世间一切法宝重如己命等;世间三光如己眼光等;乃至所有食饮妙药差身病等,是名第三心。
  四者、于佛念处作成佛想,我当住持常不放舍,如毗沙门王掌舍利塔,如十金刚藏共持一金刚珠,如十世界跋折罗神共持一跋折罗杵,如十世界观一日光,亦如十方众生同一世界,是名第四心。
  五者、能于诸佛一一言句辨论,一一说法一一法树,一一印契一一神通及大小力用而叹己身于法堪作下劣想;一一思惟不入睡眠决定生心,为大千界是信非信,但无所损,是名第五心。若能如是者,即得五眼清净,明见世界。
  六者、于六度中摄诸心,入慈定门摄毗那夜迦为六种善知识:第一、毗那夜迦名为无喜。此人来时令人心中喜怒不定,多行杀法,师即以羼提波罗蜜,摄入慈忍定作慈忍王。第二、毗那夜迦名为幻惑。此人来时心所动乱令人不定,于众法中亦不印受,于动乱时即以禅波罗蜜摄入,号为不动智。第三、毗那夜迦名为妄说。此人来时多喜,于绮言中生决定心,于诳语中生直信,于清净中生贪欲心、生染污心令人颠倒,即以尸罗波罗蜜摄入,号为善巧方便主,即令此人无所能为。第四、毗那夜迦名为执缚。此人来时即令行者翻礼魔王,其此毗那夜迦常与一切魔王共为伴侣,所以现魔大身令归依,摄入信心转动惑乱。既觉知已,即以毗梨耶波罗蜜摄,号名为大方便王。第五、毗那夜迦名为可意。此人来时令人希望心成就.专行劫剥,广求财物,将为粗用。先以财心,后乃方施其人。常与饿鬼王居野,令此人常无厌足。无厌足已,此一切法力俱失,即以檀波罗蜜所摄,号为大施主王。从此摄已,贪心亦尽。第六、毗那夜迦名为作伪,其人来时纯辨非法不得正智,多见过患,妄生法相,无利求利,广行异说,为众导首,于正法中起谤法心,即以般若波罗蜜所摄,号为智慧藏王。复有毗那夜迦名为断修,此人来时一切念心,俱时都尽,昏昏重睡,复生众病,发动外魔,为作内障,令人怖惧,多起妄见,念异法想。如是诸想即以无畏所摄,但行大悲,愿为眷属,其人即自臣伏。得臣伏已,物非呵责。是为第六心。
  七者、于七菩提分我常勤求,所修功德常施一切,摄一切众生苦,我身待受,令一切得见闻觉知,令一切众生去离魔境,是名第七心。
  八者、于八圣道中常无厌足,常生十信,存十善行,不说非人过,不自赞,不毁他,无想施,不望报,常行施,誓持法,无疲厌,如愿教行,不失本心。是名第八心。
  九者、不欺众,不嫌法,不我慢,不增上,不执著,不诳他,常行质直,所修行愿,一一记持。佛及僧宝,接足承事。所礼尊像,不轻慢礼,一一如法,是名第九心。
  十者、须存十信具足:一者、信佛常住,在世有大神通;二者、信法深远,具大方便力,有决定力;三者、信佛慈愍,广施法要,拔济众苦;五者、信佛于五垢中常现慈光;六者、信佛于六贼中如父母;七者、信佛于七孔常出佛音;八者、信佛于六十二见无爱憎想;九者、信佛于五浊世常度众生,说无碍心,无有边际;十者、信佛菩萨及诸金刚常现神力,能化众生一一成佛。若如是者名第十心。
  第十一心者、于诸法中一切言论义辨慎勿自赞。不赞己善,不近豪贵,不舍众善,深观菩萨如在目前,一切怖惧渐自降摄,章佛菩萨自然除尽。是名第十一心。
  第十二心者、深观自身若有少慢,自当加持;若有怠惰,自当舍身;若有粗横,舍豪贵友;若有多慢,自须调伏;若有多诳,观利刀境;若有多贪,执火而居;若有多欲,当观臭肉;若行污秽,先观牢狱。若能如是者,是佛心中心法决定,佛心更无疑也。是名第十二心。
  尔时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心中心,直是佛境界耶,及众生境界耶?若有众生境界同此十二心者,此心非众生行处。若众生行得如上事,即无有疑。云何众生能行此心?
  佛告阿难:但自持之,十方冥证,非汝所测。汝若能测,何名佛心中心耶?
  尔时阿难复白佛言:世尊,如是法契,言不虚妄。今欲所问,佛当许不?
  佛言:汝欲何问?任汝所言。
  阿难问佛言:世尊,其有众生,欲求脱苦,欲求降魔,欲求摄持,为有余法,为用心中心耶?若用此心中心,未见法则。
  佛告阿难:汝欲知法,善听,复当为汝更说随心陀罗尼。即说咒曰:唵摩尼达哩吽泮吒(又一本呜哄摩纫驮利(二合)虎哄(二合)泮吒特音;又一本俺摩纫达哩哄泮吒)
  若受持者不须择日,不择星宿日月,不问斋与不斋。于如来前,或于像前,或于净室,或舍利塔前,随心所持香花,尽心供养。于白月十五日,洗浴清净,著新净衣,随力所办供养。为护法故,须三种白食,作一方坛,随心作之。幡灯随力办。诵心中心及随心咒各一千八十遍。于像足下便取睡眠,于晨朝时如来即为现身,及圣者金刚亦为现身,十方菩萨诸天即来围绕,一切行愿皆悉满足。若身自知犯触及有诸罪,诵至万遍,自得现佛清净光明之身,乃至一切诸法。但诵百万遍,无不尽知。无有别持之法。若有一切难伏怖畏之像,能怖人者,但以右手中指屈入掌中,以大指押中指节上,阴诵随心咒,不过百遍,自然降伏。毒害火灾,以气吹之,自然除灭。难灭能灭,难除能除。若有一切障难之事,但以二手合掌,以头指、无名指掌中相钩,小指、大指、中指掌中相著合,面向四方,各诵一百八遍,罪垢消除,障难并尽。若有上毗那夜迦,欲令降伏者,应声降伏;不伏者,以右脚大母指按地,诵咒百八遍,其时毗那夜迦七孔流血,自然降伏。十方世界所有通虚及持咒仙,及四跋陀及八龙藏界,所有秘法,一切诸有情类,应心呼召,无不顺伏。唯除恶法,不入此中。若欲所求诸天香供养者,仰面看天,诵咒一百八遍,其香即下。若欲往十方佛刹菩萨境界,但以中指指天,呼摩醯首罗相随天处不入。临命终时十方诸佛临顶自迎将己世界。欲求现身不死必佛世界者,但诵至十亿遍即得。必此天地更不改颜,除不至心。若有至心不应此者,我即妄语,所有经教并是魔说,非佛说之。
  复有一法:欲求钱财者,取一熟钱开字当中节,密咒一百八遍,即展指,指彼人心,其人开意,任意多少,口道即随。若欲召呼臣、公主、妃后、诸宰贵者,但取美香一颗,抄彼人名,内相指下咒一千八十遍,即自奔来。若须谷麦,取所须者三颗,复安中指下,依前作法,即得称心。若欲令一切欢喜者,屈中指入口,咒一百八遍,将指指前人,随顺不逆,悉皆欢喜。
  复有一法:欲召诸龙,但取井水一碗,咒经一千遍,写著有龙水中,其龙自来从伏敬事。
  复有一法:若天无雨,取龙脑及井水一碗,咒经一千遍,置于日中,即白龙从碗而出,应时雨下。若雨多时,取金色赤土,于纸上画作一龙,咒一千八十遍,放著井中,即有赤龙腾天,应时即止。
  复有一法:谷麦一切苗稼不滋茂者,苏一斤,咒一千遍,随风烧,一切皆悉润,随时成就。
  复有一法:若世间疾病流行者,于赤纸上画取慧星形,咒一千八十遍,其病即除。其星形有六个小星,合成一星,如木揭形。
  复有一法:若国家刀兵娆乱,四边不宁,取一宾刀子,咒一千遍,随方所指,即现神兵,无亿世界,所有外难,自然退散。
复有一法:若习一切伎艺、文笔、工巧、内绝外曲、尽世幻术及佛菩萨、金刚所行之处、所缘境界者,每日晨朝持千遍,经一百日,无不尽知。
  复有一法:若欲得海龙王宝、诸佛如来所付龙藏要记者,但烧五种香,所谓檀、沉、薰、陆及龙脑毕力迦等,于夜静时诵咒,面向四方,各诵一千八十遍,其时即有四方龙王,所主藏物,即自奉送。
  复有一法:若须地藏中宝,所修功德,但言:我要此宝修营如是功德。以足踏地,诵咒一千遍,其时十方地神发世诸物,来送行人,供其所用。若为名利恶用,即不果遂。
  复有一法:若一切人相憎者,取五木花,咒一百八遍,书其佛字,各付一本,即自和敬,永不相憎。
  复有一法:若人先持一切法无功效者,但取自身所著上盖衣,咒经千遍,与佛敷坐,满其七日,即取将著,或复持行持法要,即有效验。一切菩萨及金刚藏自然臣伏,驱策迅速,所索无滞。
  复有一法:若有病疫劫起流行,取七味毒药,所谓乌头附子、狼毒芭豆、虎珀、光明沙、龙脑、香肉、豆蔻,贪来咒一千遍,以水渍之,取水洒病者身,无病不除。若有率跛,咒刀一千遍,将指患处,应时舒展,永劫不加,尽报无病。
  佛告阿难:若我说此法要,穷劫不尽所有所求者,依我上法求之,无不果遂。诸有所作一切事业,无问大小,尽皆成就,满足无缺。若能常持,直至菩萨,得不退转。若能日日作此法者,持此心者,能与世间作大树王,荫诸众生得离诸苦,能令一切皆得佛心。一切众生得不退者,皆犹此人持诵威力。
  尔时如来说咒法及功能已,一切菩萨及诸金刚天仙身光悉不现,惟有佛光遍阎浮提。其时诸天住虚空中自然回转,一切魔宫倾覆,须臾之间,散灭无余,乃至大地六反震动。其时十方世界,所有菩萨持诸花幡,供养释迦牟尼佛。其诸花中所有音声,皆说佛心中事,诸佛心中应现,随心所用,不可思议。所持花香,皆不可说,亦现不可说音声,所现神力,皆亦不可说。其诸菩萨以佛心中心力亦不可说变现。其时十方菩萨,见佛光明遍阎浮提,各于心藏以偈叹佛:
  善哉此光明,是佛心中力,魔王虽睹见,散灭无形身。
  善哉此光明,是佛无碍力,魔王自殄灭,十方菩萨来。
  善哉此光明,是佛随心力,其力及菩萨,次及凡夫身。
  婆馺婆楼那,鬼子及神母,诸天夜叉众,同时来供养。
  一切金刚众,及与自在天,香积诸梵王,皆悉来归依。
  一切诸星宿,风火电嫚神,四天龙藏等,持花来供养。
  四维上下界,虚空及水际,横流于十方,皆叹心中心。
  如来心中心,尽劫说不尽,假使百千海,不与一毫等;
  假使千世界,不及七毛端。满足萨婆若,不及佛心际。
  我等广修愿,已经无量劫。所有诸如来,未悟心中心。
  如来心中心,唯佛乃能了。菩萨虽赞叹,不及一毛光。
  十方现化事,皆是心中心。乃至于有顶,亦是随心生。
  诸佛说随心,我亦随心学。我既修学已,愿佛存记之。
  若得随心成,俱时成正觉。
  尔时大众闻佛所说,一一合掌持佛心中心。如来见即以舒金色臂,普为印顶授菩萨记。其时大众得佛授记。欢喜奉修,礼佛而去。

佛心经品亦通大随求陀罗尼 (上)

佛心经品亦通大随求陀罗尼       卷下
唐 菩提流志 译
卷 上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俱焰弥国金刚山顶,遍观十方,皆如火

色。尔时如来即嘘长叹,普视众生都无差途。善哉众生当何所

救?思惟已讫,一切诸佛世界及诸菩萨境界,上至三十三天,

下至十金刚际及魔宫殿悉皆震动。其时即有过、现、未来一切

诸佛,应念正思。复有诸菩萨等,住自心中而复不动。复有诸

金刚领诸眷属执金刚事,不安其座,游行十方。复有诸天仙魔

众,怖走无处。

  尔时即有十金刚藏菩萨前整衣服,白佛言:世尊,今者此

瑞,为恶相耶,为善相耶?

  尔时如来但自思念而复不答。
  其时会中有菩萨名金刚愍,告金刚藏菩萨言:是相不善。

佛今悲愍入慈心三昧,不名为善。且自净心,待佛所宣。
  尔时复有德藏菩萨,问金刚愍言:云何名为慈悲三昧?
  即金刚愍告言:正是救摄之处,善哉善哉。
  其时各净身心,在须臾之间,见如来心遍诸众生。
  尔时如来从三昧起告言:诸善男子,善哉!善哉!众生没

尽,汝悉知不?我今诸众生不解我法,不知我心,不到我际,

被魔所持。如何救得?谁有方计护得众生?谁有方计摄得此

毒?
  其时即有二十千万亿菩萨,皆是灌顶大法王子威德自在,

来白佛言:世尊,我有菩萨慈。佛言:此非慈摄。
  复有百千万亿恒河沙数世界金刚密迹,一一密迹持四天下

力士,前白佛言:世尊,我能力摄。佛言:金刚,此非力摄。
  其时复有一切世界大自在天,能变身为佛来白佛言:世

尊,我有自在变化所摄。佛言:非汝幻惑所知。
  于众会中有一菩萨名曰实德,白佛言:世尊,如是金刚菩

萨天仙,皆悉不能摄持,佛今如何令诸众生得脱此难?
  尔时如来告实德菩萨言:唯有如来心中心之不能及。何以

故?能令诸魔生大慈故,能令诸法随应现故,能令诸佛常不离

故,能令诸菩萨为眷属故,能令诸金刚施威力故,能令诸天众

常拥护故,诸大药叉罗刹成助法众故,能令一切诸大鬼神生欢

喜故,能令所持诵者等佛力故、等佛心故、等佛智故、等佛威

故,能令持者心所为作无不办故,能令所有障难皆断绝故,帝

释梵王常扶持故,能令一切直至菩提无退转故,世间所有事业

自明了故,乃至过去、未来、现在一切世界有通无通、有智无

智、有贤无贤,尽归伏故。


  尔时大会闻说此已,咸欲听受。于大众中忽起光明过百千

日。尔时实德菩萨问佛言:此是何光?何等因缘?

  答言:此欢喜光,从心中心生。世尊当知此光不可量不可

称,不可赞叹,亦无印可。何以故?为同诸佛无印可故,同诸

如来无所得故,一切诸相亦无见故,守慎诸根无舍离故,使诸

魔怨不得便故,能遮魔王诸道路故。以是因缘名心中心。

  尔时一切大众白佛言:世尊,我从所修因缘及佛妙教,未

曾闻有如是赞叹功德大威神力,唯愿如来为我等辈,宣说此句

证修觉地,唯愿使我于中修行。
  尔时如来告诸菩萨诸善男子:今当宣说,证修佛地有十种

持,必定成就。何等为十?

  第一持心。于法无碍,于佛生信,于心平等,于众生生

慈,于色无著。

  第二持戒不缺。常摄在定,修不妄语,好施众生,断除骄

慢。
  第三莫行恶。修不杀戒,勿食恶食;慎莫自赞,莫见他

过。


  第四于诸求法莫生讥嫌,于诸佛教遮护过恶,于师僧中如

父母想。

  第五若行愿教慎莫遗失,于诸贫富等心观察,须怀世谛而

顺诸人。
  第六于佛句偈常须警察,所修诸法必须遍持,有所乞求应

心即施,慎莫观察上中下根。
  第七所持契印,莫不净行,莫非时结,莫为名闻利养而

用,有所行法亦不得舍非众生。

  第八于一切所有莫生偷窃,断非理恶,莫行谄佞;于佛法

要护如己命,乃至良贱,莫存二心。

  第九所救诸苦际不至诚者,实莫退心;莫自轻法,莫使他

轻;须断己谤,莫使他谤,必须质直,常行软语,劝存善道,

起大慈悲。
  第十断除邪行,莫损虚空;志信坚固,不辞疲苦,常劝不

舍慕善知识;或于林泉清净之处发广弘愿;慎莫怯弱,念念存

摄,勿令邪见,常住大乘,有善知识,承迎礼拜。如是十事能

断除者,是持法证,决定直至无上菩提,更不退转。欲修菩萨

及金刚身,满足不难。


  尔时诸菩萨闻说此已,白佛言:世尊,如此愿行,我今修

学。唯愿如来起大悲心,说此神妙章句,大众欣仰,今欲受

持。
  佛告诸善男子:乐说便说,谛听谛听。
  尔时如来复以菩提心,契护于大众,令心不动,即说咒
曰:
  一切佛心中心大陀罗尼:
  (略)
  第一、(略)
  若人修持此契法者,得菩提心具足,菩萨智具足,一切波

罗蜜门具摄在心。所有诸佛菩提及诸秘门,是此印摄。于净室

授持此契,经七日间,所有法要,即现目前。于诸魔道及众生

道及诸鬼神道,如是隐形伏匿。持此印契,自然知处。更欲变

形,变亦不得。诸善男子,若得此契,应念即有十方诸佛云集

其顶,应念即有十方菩萨求为侍者,应念即有十方金刚求为给

事,应念即有十方诸天侍卫供养。诸魔眷属,悉舍本土,来助

法威。一切毗那夜迦求来供养。诸善男子欲降伏魔怨外道,先

结此契,咒三七遍,举在心上,回身起立,左转一迊。其时大

地震烈,其魔诸众陷入下方,永不复出。纵有出者,是佛慈

愍。然始得出,慎莫生嗔。持此咒者,若生嗔者,十方浩沸非

欢喜,时十方始安。诸善男子,当佛之首,诸法之母,诸契之

王,十方诸佛,从此而生。如诸佛世尊无有过者,若不过者,

必须记持,勿轻用也,量事大小用之。若持诸法,先以此契为

首。不得此契,诸法无主。纵有成就,所有身心,亦不决定。

诸神不卫,所作诸法,多诸障难。慎之!慎之!莫不净用。

  第二、菩提心成就契(一名十方如来同印顶契,用前咒)

  (略)  若善男子善女人,得此契持者,转业消障,速证无上正等

菩提。常持此契,得闻持不妄,于诸法要自然通达。从久远来

所未持者,应心所作,皆悉契合。持法之时,有诸外道及魔波

旬,来欲恼者,举心即退。欲有所须,点契即来,乃至千变万

化,能惑人法,结契持心,即现本形。地中伏藏龙宫宝处,若

有所须,以契指之,应时即至。十方世界所有法要,欲得成

者,于初夜间结契持诵,不离本坐,便取睡眠,十方世界所有

要法,心所欲者,即自教来。若求小通,不经三日。若求大

通,不过七日。于梦寐中,佛自印顶自护功力。若欲得见诸佛

菩萨、神鬼、精灵、金刚等,每结印之时,将印印眼,至一千

八十遍,即见。必须安心,勿使恐动令人失心。若诸恶灾害及

本土者,以契咒之一百八遍,将契指天画成佛字,其灾即灭,

更不复生。若持此契时,被诸魔恼,但言小贼,不经再三,其

魔即退。世间小小诸病及难治不可识者,但结契咒满一日,癫

病亦除,除不至心。若于龙藏所须法要,结契诵咒,呼龙王

名,不经一宿,其法自现。当见之时,诵持不得,更不忘失。

若得此法,但自秘之,勿传非人,慎之慎之。欲用此契,量事

大小,大事行,小事莫行,用损其灵验,记之,记之。

  第三、正授菩提契(一名摄授诸秘门契,亦名顶轮契,同

一切佛用)
  (略)
  若有善男子等,欲持佛菩萨金刚心法者,依从此契,应念

即得不动智遍十方界,是圣非圣,是魔非魔,及诸天仙四果圣

等,诸大鬼神等,同时即将本心共同契合。世间所有事业,世

辨非世辨,从此即和合同佛心。何以故?得佛三昧门故,诸佛

秘藏从此摄故,诸佛顶轮从此成故,一切金刚依从住故,十方

众圣来归命故,一切诸恶回向善故,所有诸恶自摄心故,一切

诸障自消除故,天魔波旬自降伏故,裸形外道成过之女自求哀

故,一切龙藏自开发故,诸伏藏神自布施故,龙王宝珠自现前

故,阎罗天子五道开闭所有主当自来忏悔故,一切诸法不得现

前依从此契即得现前故,一切诸佛菩萨逆顺诸门自了知故,一

切菩萨威光不能遮此行人身故,大小愿求皆果遂故。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得此契持者,于净心中慎莫惑乱,收心

在定,先念三归发受戒心,然结此契。当结之时,即有十方地

神执持香炉供养此人,帝释梵王现其人前,为说愿教持印。大

神立在左右,为作证明。灌顶轮王及执金刚神立在前后,手扶

佛甲在行者身,诸金刚藏位立虚空雨大宝华安慰行者。十方如

来纵住十方,放白毫光,照行者身。光中化佛执大法轮印行

者。得印顶已,所有佛法自然了达。欲作此契,烧三种香:一

檀香,二薰陆,三沉香,各别烧,三世诸佛同现其前。

  欲召十方诸佛、菩萨、金刚、诸天地神、日月星宿、五道

巡官、司命司察,结此契,咒三七遍,运心遍十方,经三遍

迊,一切即至。欲召十方宝藏及龙藏伏藏神等,以契指天,即

现其前。

  欲使神鬼及诸金刚天神菩萨,乃至一切道力欲使令者,以

契印,口阴诵七遍或三七遍,应时现前,任意使役。每日无问

夜及晨朝,结契诵至千遍,十方如来自助其力,何况诸余一切

外道及以内道,有诸法术有幻惑者。
  欲令破者,举心即破,种种诸病,于大悲心中欲作救护,

无有疑滞。诸有病苦来求救者身不能去,但结此契口言检校其

病人边,即有圣者自变化身,救彼病苦,还得除差。
  欲用此法,必须消息记持,莫不净用。若不净用,一切

滯碍,无有成者。若诸印法久持不得成者,结此契日持千遍,

不经七日,无法不成,所用即无滞碍,记之记之,勿传非人。

勤苦愿求,经三七日,得佛菩萨。
  

第四、如来母契(又名金刚母,亦名菩萨母,又名诸佛教母,

亦名诸法母,亦名诸印母,又名自在天母,又名契持母,亦名

总持母)

  (略)其座须结跏,亦得验,小声阴诵前咒。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持此契者,心念十方诸佛七遍,然

后当结此契。其契每于大月十五日,结此契持得万遍,十方世

界所有自在法门,应身即现,乃至三十三天,须至即至,更无

滞碍。诸佛长生,我亦长生;诸佛成道,我亦成道;诸佛度

人,我亦度人;诸佛无碍,我亦无碍;诸佛化身,我亦化身;

诸佛法身,我亦法身;诸佛放光,我亦放光;诸佛寂定,我亦

寂定;诸佛三昧,我亦三昧;诸佛说法,我亦说法;诸佛不

食,我亦不食;乃至种种诸佛所作之事,皆悉能为能作。何以

故?为于此中是八种母故,及八自在故,诸佛常说八自在故。

我从此而生,更无别处。

  有此契即能摄八方自在之力。一一方界皆有八方,一一方


皆有八种随心。何等为八?一变化随心,二慈悲随心,三救苦

随心,四说法随心,五逆顺自在随心,六摄诸要契自来相逐随

心;七所有诸毒令向善,得至佛身无退转随心;八世间所有果

报福德,能施即施、能割即割、能修即修、须成即成、须破即

破随心。善男子等,如是随心事中,一一皆有百十恒河沙随心

事,不可具说。若有求者,但于晨朝,结契求之,无不可逐。

若不果者,诸佛妄语。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持此契者,欲求佛位者,欲求菩萨

位者,欲求金刚位者,欲求天神位者,欲求现十方者,欲求生

西方者,欲求下方自在生者,欲求十方自在生者,欲求世辨无

缺短者,唯当至心思惟自念事,日持千遍,七日之间,即能得

至。一离世界,更不往来。何以故?为同佛身得佛神通故,为

同佛心得佛慈故,为同佛眼得佛见故,为同佛力得佛持故,为

同佛行行世间故,为得佛印亲印受故,为得诸佛同变化故,为

得法身诸魔外道自降伏故。何以降伏?见二身唯见一身,见无

二佛唯见一佛故。

  善男子当知此契,唯佛与佛,乃能记持,非诸圣也;唯诸菩萨愿力满者乃能记持,非初心也,非诸金刚。佛受与者然始忆持,非小通也。善男子等若将此契,十方世界所有通灵,无不识知,无不摄受,无不顶礼,无不归从,无不加护,十方如来无不印可。宁于百亿恒河沙数世界,诸有大地尽皆灭没,诸须弥山王末为微尘。复有佛身,迁转不定,当知此契不可说,无有定相。何以故?岂有诸佛迁转身也?当知此契诸佛执持,非菩萨手。若有菩萨不从佛受,能行此契,无有是处。若有金刚,不从佛受,能得此契,亦无是处。尽于世界虽有诸天不得见闻。何以故?佛不受故。
  善男子当知此契,欲同诸力无有校量。若能至诚持经三日,大地震动,如佛出世,日月光明,自然不现。何以故?为此力故。善男子,我此印契,久事我者即来付嘱,同我心者我亦付嘱,具大慈悲我亦付嘱,长养法性我亦付嘱,能度众生直至菩提我亦付嘱,依我经教记持在心我亦付嘱,能为众生作决定者我亦付嘱;能使众生修行戒行,所有魔事为作制约,不令退失,我亦付嘱。
  善男子当知此契,佛额上光,结持之百遍举至额际,即能放光。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心,结契持百遍,自得佛心。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眼,持契百遍,举至左眼,即同佛见;举至右眼,即同菩萨见;举至眉间,即同金刚不坏神通自在见。善男子当知,此印如来神通变化。结契持之百遍,举至左膊,即同如来无边身,身通化自在,观见众生在于身中;举至右膊,即运转大地在于身中。善男子当知此契,即是如来神足无碍故,结契持百遍,上下八方应时示现,皆有七步踪迹。善男子当知,此契同于如来语,持契百遍,举至于口,所说法要同如来音,无有碍滞,皆合契经。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顶轮结契持之百遍,能与恶业众生作大福田,善业众生证果受记。当知此契,假使一切诸佛同时出生,此契神力如诸佛力。
  善男子当知此契不可思议。若于愿持者必须珍重,勿妄宣传与诸非人。何以故?我自保护故。若传非人,即同谤我;若谤我者,必无出离;若不出离,云何得见十方诸佛?云何得闻十方诸佛名字?更何得见诸佛法身?诸佛永劫更无护念,一落地狱,过十恒河沙劫始得出生。虽得出生,经百千劫,受无目身。当知此契,必须记持,勿轻用也。受法忏悔,除难救苦,摄障度人,降魔止毒用。纵有轻小事意用此法者,多不成就,自当失验。若能依此,诸验自成,不假别持。使我广说,句义重叠,遍于大地,犹亦不尽,记之不轻。
  第五、如来善集陀罗尼契(亦名摄菩萨契,亦名摄一切金刚藏王法身契,亦名集一切陀罗尼神藏契,亦名集一切威力自在契)
  (略)
  若善男子善女人等欲持此契,先当于晨朝时,至心称念三世诸佛,面向十方说三归依法,清净澡手嗽口,然结此契,闭心静坐。十方佛语心中自了,一一思惟证诸佛心,诸佛言音从此而出。言音既出,十方世界所有陀罗尼法门,及一切陀罗尼神,及百万亿金刚藏王、百万亿世界菩萨摩诃萨,及诸佛陀罗尼藏、龙藏、日藏、月藏、地藏、阿修罗藏、伏藏、宝藏、诸佛秘藏,乃至诸佛所有一切慈悲藏等,自然开发,皆自现前,如云玉雨花,遍彻十方世界。所有陀罗尼藏即自了达。
  得了达已,一切陀罗尼法取用无滞。若善男子等欲持此法,须烧檀香、薰陆香、沉香等,须净衣服。所发誓言:我今持此契法,普为一切众生。设此誓已,即结此契,持至一百八遍,即有一切诸佛,化身为百亿神,各严器仗及诸眷属围绕,咒者及百亿神军、百亿鬼军、百亿诸天仙众,一切水火风天,所有精祇变怪无不来集。既云集已,问言:何欲所作?我不违逆,能为即为,所须七宝千子隐形法式,及王化四天得大威力,所至之方自然调伏。
  若有不顺之者,以契指之,应时契上化出兵众,身持火焰,前后照彻,过十方世界,一一兵身皆长千尺,纵广正等。转轮圣王四天下用此契欲得法藏,持契在心,即有持陀罗尼王,为说法要,自然开解。
  若降恶兽,以契指之,应时契上即有五师子现,恶兽自然弭伏。如来昔于摩诃陀罗国,降护财狂象,用此契力。
  若欲移动山岳,结此契,咒一千遍,以契指山三遍,指地三遍,于时地藏及金刚际,遍其山下涌出。金刚掷著他方,一切众生无觉知者。如来放光动地,当用此契。
  若有灾疫流行,恶风暴雨难禁制者,当结此契,咒经七遍,轮转三匝,灾疫停息。若有持一切陀罗尼久用功夫,不得效者,当结此契在于顶上,得至最胜,其力即成,更无拥滞。善男子等,如来神力从此而生,如来契法住此而出。
  过去诸佛所有契集法藏从此集,诸佛所摄菩萨金刚神力,及诸天仙一切外道能为伏事者,皆以此契摄持。若一切法有诸众生不决了者,亦结此契,指此人心,自然了达。诸佛菩萨金刚所行神通,人不知者,皆用此契。善男子各见所有一切陀罗尼,自证功力,动大千界,不得此契能了知者无有是处。如我此契纵持诸法多有犯触,但得此契不惧犯触,亦无退散。一切诸圣上及诸佛,下至种种隐形、种种幻化常来供养,常持此契,所有福力共诸佛等。若修无上菩提之人,当持用有力,诸余贪诈小心勿妄宣传。纵传无效,即起谤法。
  善男子当知此契是诸佛之身,能摄诸法,自宣通故。善男子当知此契以如来身,能摄诸圣来作辅故。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心,摄诸藏门在意中故。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身,能摄一切菩萨金刚护世间故。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身,能令一切大神布世间故。善男子,我此契即始一付嘱,我此契即流注贫下诸众生手,其此众生是我菩萨随念所生,得菩萨记,我始付嘱。
  善哉,善哉,善男子,宁说诸佛同淫欲身,莫轻此契,必须护持。何以故?岂有诸佛成淫欲行不?诸佛若无淫欲,当知此契必同诸佛。若持此契,纵造地狱因堕于地狱,令地狱内诸受罪者应念生天,无有一人及受罪苦。释迦如来现病,入于地狱救诸众生,当用此契,更无余契能与此等。若使我说,劫劫相续,说不可尽,记之不轻异。
  第六、如来语契(亦名敕令诸神契,亦名敕令魔王外道契,亦名闻持不忘契,亦名善说语秘门契,亦名同一切众生言音契,亦名一切逆顺而说无能违契,亦名一切言音无错谬契)
  (略)
  若善男子善女人,得此契时,或得闻时,或得见时,其人身上所有积劫重障难自然消灭,一切法要及非法要,出语赞叹即成实故。所出言音敕召诸事,告令十方,应时十方同知闻故。心中所须诸法,但口告言:我须此法,我须此力,我须此宝,我须此药,我须此食。若有一切所须,但净心结契诵咒至一千八十遍,所须之物,应令即有,所持物神自然奉送。善男子等若有三十三天闻此语音,谓如来语,即来供养。十方药叉罗刹鬼神等恶心碜害者,闻此言音,毒心即除。虽在十方,即自求哀,发弘誓愿,我乘佛教更不敢作恶。下方世界诸金刚藏,闻此言音,踊出金刚座,扶持此人安其座上。维摩诘取东方金刚座用此契力,多宝如来从下方发来用契力,出言即得更无疑滞。
  何以故?以佛言音遍十方故,以此言音同诸佛言音无有二故,以此言音同佛常决定故,所有诸法口所宣说即同记持无错谬故,念念不退同佛记持常不缺故,言所出音一切众生若得闻者皆解了故;是语非语口所说者如诸法音,一切众生皆信受故,所说教令众生记持不忘失故;纵有非语使诸众生,将为正法能护持故;有诸众生失念失心说错教命,我此言音能令得本心正定故;所习法要能令众生乐听闻故,所说言音无违越故。
  善男子若持此法,若行若坐或住或卧,先念三归,然后结持此契,得满百日,一切语言无不解了。若能至心不解了者,一切诸佛便为妄语。若使我喻此契力,无喻可喻,无比可比,乃至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诸圣,无有能知此契力者,持之得通,不知根际。我今虽说而有付嘱,亦不知根际。当知久远佛力,递相付嘱,递相承受,递相印可,递相授记。
  如上之事,从自在心中语契出生,不可轻用。记之,慎之!慎之!初心众生勿令见我如上印法,难可度量消息,不得轻用小小之事。若有用者,令人失验。纵欲用时,量事大小。
  尔时世尊说此法已,一切菩萨及诸金刚藏王,诸眷属等即欲修持其,天地大黑,日月星宿失却精光,诸有神灵忽然沉没。佛视此已,便即微笑,以其语契指十方界,天地大明。时诸菩萨各自现身,各各动摇,天地大动,尽其神力,亦不能止。其时如来却后安坐,告大众言:我用定契,此能安不?即舒左手四指向前,拓大指横著掌中,右手亦如左手,安右膝上。应时一切大众及大地等,并悉得定。善哉,诸大众等,当知久远诸佛有如是力,不可思议。一切菩萨心中始可安立。如上诸法决定加持,若无决定,纵尽劫修,有何成益?
  尔时实德菩萨白佛言:世尊,如此定契有何加持?佛何不说?如若不说,如病露现,莫知方救。
  尔时佛告实德菩萨:我此定契,一一诸佛从此得定。久远以来,唯诸佛有此定契。若诸菩萨、一切金刚无此契也。若有此契,即同诸佛。其此定力,有言宣不?实无言宣。若无言宣,如上诸法亦无言宣。谁人得到,谁能言宣?唯我此身,能为解了。唯过去诸佛,能为解了。其诸菩萨能解了者,即同我身,非菩萨也。
  尔时如来说此语已,下方有一菩萨名无碍通,从下方来佛前诵出,心住忧愍,嘿然而坐,所有宝座,皆不现前。唯自长叹,不赞叹佛。其时,大众甚以惊愕。大众问佛,佛即答言:此人普遍,所以长叹。佛告无碍通菩萨:今有何事,唯自嘘嗟?
  无碍通菩萨心始欢悦,宝座始现,有大威光影闭大众,即下宝座整履衣服,住立佛前白佛言:世尊,我于下方闻说佛心中心及如上契等,便即说持。今得此通,今来至此,善哉世尊,然我悲愍,当知不?
  佛言:我以知竟,汝当听受付与众生。我所持以佛心持。若佛心持即曼荼罗也。
  无碍通菩萨言:世尊,未得佛者,无决定者,攀缘多者,无慈悲者,其此众生欲入此中,可得不耶?
  佛言:无碍,我本说法,只缘下劣。如有下劣欲得求者,结日轮坛,其坛三院,逆日结之,无诸供养,唯有美香戟羌三个。若无戟羌,三刀亦得。三盏香、三面镜、三盆水。其坛纵广八尺,第一院白,第二院朱,第三院青,各如五方法。第一院中求佛位者求之,第二院中菩萨法求之;第三院中金刚求之;余一切诸天仙、神鬼、地神等法,于坛外求之,举心即成,不假多日。余有功,契不得传,凡现微功能。今且略说。但有勤修,诸有功法,自然证得。
  尔时大众问佛言:世尊,其此法契,从谁授持?得谁灌顶?得谁加护?今得此通,遍满十方,能令一切尽皆降伏,能令一切诸法自然露现。谁人于佛修持此法得如说通?谁人得通,佛自证见?我等今者欲请作其师范。
  尔时佛告大众言:汝等今有疑,且待须臾,自当得见,汝自证问。
  尔时如来,于自心中结持语契,遍告十方一切心中心者,急来,大众欲见。尔时多罗菩萨持菩萨心契,眷属围绕,从东方来,变身为佛。一切大众作菩萨像身而现佛前。坚意菩萨从南方来,持菩萨成就契,化身作佛,一一眷属皆自变身作菩萨。心王师子吼王佛从西方来,持正授菩萨契,从彼国来,在路众生是心非心,以契指之,总皆成佛。有远闻者得菩萨记。最胜如来下有一童子,年十四岁,从北方来,持如来母契。所经诸国,有大夜刹军、大黑鬼军、吐火神军、大黑风窟及蛇男。如是等男,以佛母契指之,皆发慈心,随送童子得至佛所。如是恶兽,并得佛心,受菩萨记。师子音佛从下方来,持善集陀罗尼契,百万亿陀罗尼神眷属,飞腾虚空,自来为证。上方香积如来下一童子身,并香世界一童子身,持佛语契,从上方飞空徐语而来。下方众谓是香积如来、普光如来下阎浮提,各白赍花供养,下至佛前,乃是童子。
  尔时如来告大众言:善听如前所来并承受师,俱承佛力,皆有大通,久远成就。即未可为证,汝等善听,更唤一人。佛即告言:光明童子善来。
  其时童子住在雪山,闻佛唤声即来,至于我所。其时童子至大众中,大众讥诃:如来唤汝,今眷属何在,堪为我师?童子答言:我等眷属,汝即是也。大众答言:我等共汝,久不相识,云何当言是汝眷属?其时童子密持语契,指于大众,除佛化身,诸余菩萨尽皆礼此童子。其时大众无觉知者,四众礼讫,皆自告言,仁者,我等今者请仁者为师。童子答言:如来语契实无虚妄。汝等大众一心持之,如我无异。尔时大众,同声白佛言:世尊,其此童子,修此契法几久?当有如是力摄我满足之仁?
  佛言:众等汝等,今者菩萨心未足,所以被摄。大众善听,我为汝等说此因缘。我昔初住雪山修道,多有诸恶兽等,无有善心,皆欲食人。我时在定忆念,我师空王如来所说此咒始宣一遍,其时诸恶虫兽皆得佛心不害于我,渐次忆念。其时虫兽得菩萨戒,皆食草菜。于后有此童子,闻我山中供给,于我始经一宿,因我持,次听得我咒,复经明日,盗我印本结。将即便出山,更不事我。经七日间,得如是力。后过于我,即以神通欲摄于我,为我持故,二不相摄。汝等当知。盗法中犹有如是大力,何况正授?
  尔时大众闻佛说已,愿赐我法同此童子威神自在。佛言:汝等却后七日当得此通。非人不信,即当忘失。当尔之时,有诸外道隐形众中,佛知不制,于后欲持此契降诸菩萨,为恶心故,结契之时,烧却身心,自法亦失。善哉,此法勿妄持之,一切事业俱不废置。唯止恶心、妒心,持即无效。若无恶妒心,速证不难。善哉,世尊唯愿印可!唯愿印可!速证佛地,得如佛身。
  尔时如来为欲印可一切诸大众故,即以正授菩萨契指于十方,以经三遍,即有黑风吹诸菩萨皆悉倒地。诸菩萨等从地而起,即有赤色云现,雨诸一切细末栴檀之香,洒大众身。次雨香水浴诸大众。浴大众已,应时即得此通自在。得自在已,具修此法,经七日已,普同佛身。佛初涅槃,所授供养,诸来化佛,是此契力。
  尔时大众得此契力,即共同声赞叹佛德:
  善哉救世者,普示大神通。微小现十方,俱获大功德。
  佛身即凡体,德力等十方。微妙净法身,下愚决定有。
  亲族证此果,咸遍于未来。当愿凡夫音,同佛语无异。
  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等,复以神通遍告十方而赞叹佛:
  善哉圣师子,慈光遍世间。微妙净法身,显现希有事。
  久修而不了,放光即菩提。如此诸佛身,是我大师力。
  当知盲聋道,无过此慈悲。唯愿后觉人,亦同我今日。
  尔时如来说偈曰:
  一切诸身中,莫过于佛体。所有要妙法,无过诸佛心。
  将心示众生,众生即佛体。如此大圣力,菩萨不能知。
  有劫恒河沙,我始一付嘱。若能依修者,即同我此身。
  若有至诚者,梦授与菩提。我说梦中因,汝等当善听。
  若欲见法时,必见化楼阁。诸佛乘空往,临顶即自安。
  或见临大河,陆船随手造;或见高山上,通自无根栽;
  或见作浮图,腾空自往来;若见说法会,身自为法王;
  或见素像时,舒手即严饰;或见诸经卷,引手即执持;
  若见诸楼阁,其身自安坐;或见大江河,入里无没溺。
  如是诸法相,即成得法因。普示依持光,必须依我觉。
  若不依我此,未见有菩提。纵于契经中,所习多疑滞。
  尔时大众闻此法已,欢喜奉行,礼佛而退。

大愚阿阇黎略传


元音老人
  大愚阿阇黎,武汉李氏子,俗名叔倍。参政于军阀割据时期,目睹诸军阀为争霸称王,抢夺地盘,互相残杀,掳掠民财,置国家危亡,生灵荼炭于不顾,于痛心疾首之余,乃奋而弃官出走,至庐山东林寺出家。初修净土法门,后拜经,大病几死,继遇盗又几死,虽屡遭厄难,曾不稍懈。嗣感人生苦短,佛法难遇,乃发奋修“般舟三昧”(译为“佛立三昧”,修法以七日或九日为一期,日夜经行,不可坐卧,能于空中感十方诸佛在其前立。)三、五日后,双腿浮肿,寸步难移,师为贯彻初衷,决不后退,咬紧牙关,用手爬行。一、二日后,两手也相继浮肿,每进一步,须付莫大艰巨的努力,个中苦难实非常人所堪忍受。故近代净宗行人绝少修此三昧,即修亦不能坚持到底,师于力尽爬不动时,立誓除死方休,以身滚动前进,经此一番艰苦卓绝的奋斗,偷心死尽,泯然深入大定,感普贤菩萨现身,为之灌顶,授以心中心密法。并谓《大藏经》中原有此法,甚为善巧,可检而参学。师检之果然,乃按菩萨所授与《大藏经秘密仪轨佛心经品亦通大随求陀罗尼》(二卷,唐菩提流志译)所说之六印一咒修持。经七年苦行,成就下山,开印心法门,为印心宗之初祖。
  师下山后,为使世知有此善巧方便法门,所到之处,略显神通,大江南北无不为之轰动,当时求法者不下五、六万人,入室弟子近二百人。嗣之广大信众重神通而不重道,师乃易装归隐四川成都,嘱得其心髓之弟子王骧陆老居士嗣法传道,后人尊为印心宗第二祖。
  师约于50年代在其成都弟子家留诗一首:
  拈花怎么传,不妨密且禅,
  归隐扬眉际,相逢瞬目边。
  一期从古棹,三界任横眠,
  临行无剩语,珍重一声○。
  置于砚间,不辞而别,至今不知所终。师说法,贵直指心要,不立文字,其留传后世之著述,除早期所著《解脱歌》外,只此告别诗一首。
  (注:“○”读音同“圆”)

解脫歌__大愚法師

解脱歌
大愚法师
  永嘉大师《证道歌》调古神清,有足多者,而宏德上人注释亦有独到之处,今熔于一炉,间参我见,作《解脱歌》。
  觉后乐,乐如何?听我教唱解脱歌,不让古人风调高,我今何妨拈句和。
  本无妄,亦无真,原来二法空无性,无性无相不着空,即是如来真实性。
  见实相,诸法空,刹那顿悟万法同,一旦风光藏不住,赤裸裸的觌面逢。
  决定说,佛心印,有人不肯如实信,直截根源当下了,摘叶寻枝渐教人。
  几回生,几回死,亘古亘今长如此,神头鬼面有多般,返本还元没些子。
  习显教,修密宗,方便门异归元同,自从踏遍涅槃路,了知生死本来空。
  行也空,坐也空,语默动静无不空,纵将白刃临头颅,犹如利剑斩春风。
  顿觉了,妙心源,无明壳裂总一般,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圣凡。
  烦恼本,即菩提,罪福没性何处觅,无绳自缚解脱后,大摇大摆大休息。
  莫攀缘,莫执著,随缘随份随饮啄,不变随缘行无碍,自在随心大安乐。
  但得本,莫愁末,妙用纵横活泼泼,弹指敲开不二门,升堂直入如来屋。
  宗亦通,说亦通,团团杲日丽晴空,百千三昧无量义,只在寻常日用中。
  觉心体,生佛同,有情无情共鼻孔,无缚无脱无遮障,迷时自碍悟自通。
  无形相,极灵妙,非亲证知那能晓,镜里看影虽不难,水底捉月怎办到!
  狮子吼,无畏说,百兽闻之皆咋舌,香象奔波失却威,天龙寂听生欣悦。
  狮子儿,众随后,三岁即能大哮吼,若是野犴逐法王,百千妖怪虚开口。
  谁无念,谁无生,莫将镜影认作真,若以断灭为究竟,何异外道邪见人。
  大丈夫,秉慧剑,般若锋兮金刚焰,非但能摧外道心,并且破除邪魔见。
  震法雷,击法鼓,海水奔腾须弥舞,毛头许里乾坤定,大千沙界寸土无。
  让他谤,任他毁,把火烧天徒自累,我闻恰是空中风,何碍甚深大三昧!
  一切声,皆实相,恶言善语无二样,不因谤赞别冤亲,方契本心平等相。
  赞无增,谤无减,空中鸟迹著云天,太虚饮光消契阔,幽谷回声话晚烟。
  默时说,说时默,大施门开无壅塞,有人问我解何宗?我为摩诃般若客。
  昔曾说,今懒说,山河大地广长舌,或是或非人不识,逆行顺行天莫测!
  常独行,常独步,脚底草鞋狞似虎,举趾粉碎金刚地,不觉踏断来时路。
  疯颠汉,无字经,信口掉舌说不尽,海底金乌天上日,目中童子眼前人。
  觉即了,不施功,物我俱亡心境空,菡萏枝枝撑夜月,木樨叶叶扇香风。
  有等人,寻经论,终年求解不起行,分别名相那知休,入海算沙徒自辛。
  佛当日,曾叮咛,数他珍宝无己分,从来蹭蹬行不利,难免枉堕文字坑。
  亦愚痴,亦憨呆,海市蜃楼生实解,执指为月枉施功,根尘法中盲摩揣。
  心为根,境为尘,两种犹如镜上痕,痕垢尽净光始现,心境双亡性乃真。
  非不非,是不是,毫厘差之千里失,是即龙女顿成佛,非则善星人身失。
  种性邪,错知解,不达如来本性怀,二乘苦行非究竟,外道练身终必坏。
  不思议,解脱力,恒沙大地载不起,摩诃般若波罗蜜,甚深般若波罗蜜。
  圆顿教,没人情,翻身踏倒涅槃城,威音那畔至今日,好个风流画不成!
  方便门,善巧开,火中生莲终不坏,勇施犯重悟无生,早已成佛无障碍。
  一切处,悉兰若,无闹无静无牵挂,怡然幽居无遮殿,游戏人间实潇洒。
  江月照,松风吹,更于何处觅作为,万世古今如电拂,三千刹海一芦苇。
  旃檀林,无杂树,郁密幽深狮子住,境静林间独自游,走兽飞禽皆远去。
  心境明,照无碍,廓然莹彻周法界,万象森罗隐现中,一颗圆明无内外。
  日可冷,月可热,邪见何能坏真说,无筋空力大无比,螳螂岂能拒车辙?
  如实唱,如实听,未曾开口已和竟,三世诸佛齐唱和,尽未来际无穷尽。

  歌毕不觉哈哈大笑,和者喝曰:不怕开了口合不得吗?诸人且道,这疯汉哈哈大笑,毕竟作么生?

修行要诀

修行要诀
一九四○年大愚法师给长女仪庄留诗一首
寂照照寂 切忌用力
成佛作祖 无他秘密

《大慧普觉禅师宗门武库》 参学比丘道谦编___锯解秤砣


  当年世尊在菩提树下一觉顿开,三叹奇哉,悲悯众生因颠倒妄想而迷却本来如来智慧徳相,世尊乃大兴慈悲,不辞东奔西走,说法四十九载,开一代时教,横说纵说,无非要使众生认识自己的本来面目,启发众生觉悟本来是佛,本来自在解脱,也就是令众生亲证如来藏妙真如性。
  历经灵山拈花,迦叶微笑,大教东渐,祖师西来,禅宗——佛法的无上心印,籍由东方震旦的大乘气象而生根发芽、发扬光大。从此以后,天下佛子,终能得叩少室之窟;海内衲僧,毕竟长饮曹溪之乳。心心相印,灯灯相传,果叶扶疏,演成五宗七派,蔚为壮观。禅宗,这一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法海奇葩,得以在中华沃土遍地绽放!
  正如想要渡海寻宝,必先假借舟船桨楫的方便。诸佛子欲摧伏无明生死敌怨,乃至成就无上菩提,亦当以金刚般若为利器,以大悲为铠甲,以大愿为坐骑,以直心为旌帜,以无我为号角,方可致胜。古往今来,无数的先贤尊宿、禅师大德,不惜性命,不顾安乐,或卧薪尝胆、奋力参究,或老婆心切、赤忱为人,或壁立千仞,或循循善诱,留下了无数弥足珍贵的教言和脍炙人口的公案。林林总总,终成宗门之武库、法海之指南,使后进学子在修学的过程中,依之提撕,端正知见,明辨曲直,策进禅关,最终登堂入室,归家稳坐,得大安乐。
  所谓“宗门武库”者——宗,就是众生本具的佛性,就是在圣不增、在凡不减的妙明真心,就是佛之心印,就是禅宗之自谓;门,是学人悟入佛之知见的由径,是师徳开示本地风光的棒喝交驰,是石火电光刹那擒来的妙悟,是本地风光不假理入的无门之门,是应机施教随缘接引的普遍之门;武,是因缘凑合、涵盖相投时的全体大用,是徳山棒,是云门饼,是临济喝,是赵州茶,是金刚王宝剑,是达摩肩上截断古今的铁杖,是灵山会上至今犹香的拈花指;库,是大自在、大歇息人的应机三昧,是无碍大悲陀罗尼的赤裸流露,是虚空藏中无尽藏。
  说到这,一位师兄呵呵笑起来:看你讲的天花乱坠,可惜不过都是知解的文章,揣度的话语,以我视之,却不然——宗是晃魂幡,门是路头语,武是伤锋犯手后的创口帖,库是划地为牢的尿床汉!此事且置,我来问你,岂不闻经中道:“王库中无如是刀。”那么,如何是你宗门武库中的金刚王宝剑?
  余闻之不禁大笑:此剑有名无实久矣,何以故?见不见见,见者皆丧,不信?
  看剑!
  哈哈!莫错会,定目伫机,舟已远矣。
  珍重!
  南通学子 善财
  2002年10月






一、啄啐同时
〖公案原文〗
  洞山广道者,梓州人,丛林号广无心。
  初游方,问云盖智和尚:“兴化打维那,意旨如何?”
  智下绳床,展两手吐舌示之。广打一坐具。智云:“此是风力所转。”
  又持此语问石霜琳和尚。琳云:“你意作么生?”
  广亦打一坐具。琳云:“好一坐具!只是你不知落处。”
  又问真净。净云:“你意作么生?”
  广亦打一坐具。净云:“他打你亦打。”
  广于此大悟。
  真净因作颂云:
  丈夫当断不自断,兴化为人彻底汉。
  已后从他眼自开,棒了罚钱趁出院。

〖老人眉批〗
  于节骨眼上,顺水推舟,使学人悟来,又有啄啐同时之妙,真是大手笔宗师!

〖锯解秤砣〗
  先举“兴化打维那”公案:

  兴化存奖禅师谓克宾维那曰:“汝不久为唱导之师。”
  宾曰:“不入这保社。”
  师曰:“会了不入,不会了不入?”
  曰:“总不与么。”
  师便打。曰:“克宾维那法战不胜,罚钱伍贯,设饡饭一堂。”
  次日,师自白椎曰:“克宾维那法战不胜,不得吃饭。”
  即便出院。
  这则公案的意旨如何呢?先看看古禅师是怎么说的吧:
  饶州荐福禅师,上堂:“先师寻常用脑后一锤,卸却学者胸中许多屈曲。当年克宾维那,曾中兴化此毒。往往天下丛林,唤作超宗异目。非唯孤负兴化,亦乃克宾受辱。若是临济儿孙,终不依草附木。资福喜见同参,今日倾肠倒腹。”
  遂卓拄杖,喝一喝曰:“还知先师落处么?伎死禅和,如麻似粟。”
  好一个“若是临济儿孙,终不依草附木”,这话与克宾维那的“不入这保社”同一旨趣。那么,天下丛林唤什么作“超宗异目”呢?是指克宾维那的“总不与么”。不过,若唤这个作“超宗异目”,不但辜负了兴化,不明兴化的意旨,也辱及克宾维那。真净禅师赞兴化禅师“为人彻底”。怎么个彻底呀?当然是“棒了罚钱趁出院”。同时批评克宾维那“丈夫当断不自断”,那怎么才算自断哪?若克宾维那接住兴化之棒送一送,不但省了饭钱,而且还能卸却胸中许多屈曲。可惜他只跳得两跳(跳得极漂亮啊),却于关键时未接兴化之棒。那就只好“已后从他眼自开”了,鹞子已过新罗,不待以后还能怎样啊!
  再看这位广道者,他参这则公案可费了不少苦心。自己参不透,就到处问人。智和尚说他打坐具是风力所转,他没明白;琳和尚说他打坐具不知落处,他还没明白;真净一句“他打你亦打”,这脑后一锤,正挠着广道者的痒处,他刹那之间,公案脱落,本来一段真光,朗然现前。不愧此生矣!
  师尊 元音老人赞真净禅师是“大手笔宗师”,是因为他能号准广道者的脉,能找准节骨眼。广道者迷闷于这公案,而又孜孜不舍,就象壳里的小鸡,要破壳而出,在里面啐。真净禅师找准时机,在外面同时一啄,顿时无明壳破,打碎广道者的迷闷。妙哉!“啄啐同时之妙”也!


(有緣者自己去以下原網站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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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虛雲和尚法彙—規約

鼓山門下弟子順德岑學呂寬賢編輯

雲棲禪寺萬年簿序

碧雞山華亭峰雲棲寺。古剎也。自元代玄峰禪師。得心印於天目中峰國師。來滇開建本山成大道場。即以山名名寺曰華亭寺。至明天啟中。有相成禪師。自南嶽來滇。中興本寺。奉敕改名大圓覺寺。此方人習慣。仍稱華亭寺。民國九年虛公和尚自雞足山祝聖寺來省。當道留辦本山叢林。爾時寺雖有僧數人。早不知三學為何事。歷代祖師苦心經營。所得田畝山場。已賣典罄盡。寺基及存留殿宇。亦已賣與外人。將成矣。適公來。憫祖師道場。荒廢至此。乃發心重興古剎。請於省長唐公。始得保存。公啟土至丈八尺餘。得古殘碑。其文磨滅。留有數字。僅雲棲寺三字最明。年月只留一貞字。或係元元貞時。恰至祖師玄通開山時不遠。土人雖名華亭。而實無額存在。或開山時。即名雲棲。而志無徵。僅碑文明載。又只留雲棲寺三字。峰初祖之靈感。至此始出土。亦有大因緣在。雲公改復古名。如是。然寺之興廢。不知歷若干次數矣。憨山大師云。法界一切諸法。皆緣一心之所建立。佛土淨穢。隨心感變。而成壞亦以之。吾佛於菩提場。初成正覺。其地堅固。金剛所成。謂以金剛心所感故。菩薩修行必以此心而為行本。言金剛心者。即梵網經所說金剛寶戒。名為諸佛心地法門。雲公秉佛心而為住持。即謂此地為金剛所成。亦無不可。歷年傳戒。皆有瑞應。具載碑文。茲不贅及。 公初到山。見主山不正。三門對面為箐溝缺口。北風所劫。正向反為諸祖墳墓林立。實不雅觀。乃先建海會塔。移諸靈骨於寺東後山。鑿放生池。建天王殿。以次而客堂。僧寮。禪堂。佛殿。法堂。藏經樓。全寺各殿堂寮。聖像金容。始克完竣。十年艱苦。經營同獲成立。祖龍以正。風氣完密。捐巨資買贖莊田。山場竹圍。地土產業續加。通計所費百十餘萬。粗就次序。以為供瞻。永為十方常住。森林繁茂。多方保護。龍泉湧出。廚供不乏。正擬設學校以育人才。興實業以安僧眾。安居將就。四事雖周。而公又以鼓山湧泉之因緣所牽。閩省官紳及數百僧眾之敦促。行將去矣。以交替住持。故將全寺大觀。契約銀錢什物器皿等項。交點列簿。恐居是寺者。不能律身進道。及續主寺事者。不盡住持之責任。有辜創立之心。實負龍天護法之意。及日用事宜。略設條例。名為萬年簿。期大家永久遵守。光揚祖道。法門不墜。道業大成。亦為吾佛道場。金剛所成。以後有益於叢林。裨補法道者。即為金剛種子。成佛真因。庶使永劫瞻依。十方攸賴。不負開山中興先輩之苦心。與雲公重興。艱苦卓絕。大菩薩心之本願也。憨山中興曹溪法脈。復舊業而培祖龍。蓮池重建。五雲所棲。立規約而共住。雲公之願。當與憨山蓮池鼎立而三。是為序。

民國十九年歲次庚午 菩薩戒弟子張璞謹撰并書

雲棲寺萬年簿記

一住持退位。預先同退居班首書記大眾。商同公舉寺內外賢能。如人眾多。須用桂圓書各人之名。於 韋陀聖前拈籤。以三次為準。無論十方子孫。均必具法卷。不定何家。無法卷者。須續本寺先代之法。不能接現在住持之法。然後方得入院。鐘板犍椎。不能擅改。

一住持宜常住山中。領眾行道。除有重要公事下山。亦不久住下院及俗家。或有道德老年。可以方便隨眾。其年輕者。無重要事。除病不許。

一住持退居。宜由大眾選擇相當寮房。為退居寮。不得任意自建寬廣大舍。浪費常住資財。

一本寺山場。係自有之產。照碑文山照管業。並無山主地。不得憑人假認。侵佔常住利益。

一住持不得於附近私住小廟。妨害常住緣法。退院後。不住常住。在附近住小廟或不遵戒行名譽者。不得入祖堂。

一大眾月單費。上自住持以至班首職事清眾。一律每月送錢五百文。除有特別功勞。於月單外。相當酬勞。普佛齋嚫。普通一包。住持及司犍椎者雙嚫。文書亦然。住持須隨眾上殿堂坐香。除客情外。不得辦小寮菜。除各堂當執看寮有公事及病者外。其餘概不得打飯偷安。

一住持滅後。不許私立塔墓。應送入海會塔內。依先後位次而安。

一住持不可收女徒。於本山結庵而住。凡有尼僧女客。來寺住宿。無論老少。均送女客堂。女客親眷男子。及一切僧眾。不得在女寮出入食宿。縱有要事送單。自住持及職事僧須二人同進。不得久停。或請在客堂言說。

一住持振興常住。縱有大功勞。其剃度或法派。兩派子孫。不得矜功侵佔常住。改作法門及子孫叢林。一切財產係屬公有。除個人私財外。一概不得侵佔。

一住持每月三十日。須會同客堂庫房禪堂結算賬目。於年之正四七十各月十五日。齊詣韋陀聖前告香。每月朔聖初八廿三腐菜漿粥。初八十四廿三入浴。

一舊住持辭退。新住持接事。須由老住持會同班首職事照萬年簿點交。文書契紙。什物等件。如有新添緊要什物等項。於萬年簿後加登註明。有破壞者須登註破壞原由。

一每年傳戒請十師及引禮。須選擇相當人才。其求戒者加意審察。不得濫傳。恐有惡劣分子。敗壞法門。日期以五十三日。不用請帖報單。而戒期圓滿日。須領新戒踏看寺內山場界址。清理界址碑。及祖師之塔。以便護持。

一逢年清明冬至。住持會同職事於本山及潮聖庵淨耳寺松隱寺福興庵各處塔墓拜掃一次。以示後來知有此諸寺基山場。俾有力者。重興古剎。

一朔望誦戒。自住持以及清眾。須齊到聽誦。有要事須先陳明。如無故任意不到者議罰。

一常住聖像法器。田地山場。字畫什物等件。只准加增。不准減少。或變賣抵押等情。其常住每年用費。只宜按照每年收入酌量而用。不得拖欠外債。

一諸方叢林。應付經懺規矩。不能整理。漸趨下流。此後本寺常住。如有檀越請念經拜懺。只准在山或下院念之。除重要護法外。概不出門。致妨道業。

一常住禪堂坐香規矩。及貼單請職。概照金山。每年十月靜七。至少二七。以為定例。佛七數次。用為方便。接引化導。

一大悲閣常住四人。禮大悲懺。每夕迴向。免上殿過堂。念佛堂終日念佛。年老者住塔院松隱寺。每日念佛三次。亦免上殿過堂。

一常住永遠海單。遠路初到寺者。免殿堂三日。請茶一次。客齋三日。三天後隨眾。

一本寺常住諸師。或掛單者。有病須派人照應。病者無錢療治。常住應供給醫藥。方合慈悲心。符叢林本旨。

一雲水堂須安妥實人為寮元香燈。照應來往掛單者。良善者。勸討單。惡劣者。退單出寺。

一客堂庫房下院方丈管莊各宜置賬目。每月或每年須聚大眾算明。以杜弊端。

一下院掛單。只准一宿。如要多住。即請其上山常住。諸師有事或病下山。在下院病癒事完。速即回山。

一常住每年收入支出。一切賬目。須總其數列表張貼。令大眾共知。凡住持及職僧。須按年認真培修各處房屋。不可坐視。任其倒塌朽漏。

一常住一切重要品物房屋田莊。並每年經過大事。及田產交涉詞訟官批判須登記萬年簿以為紀念。亦令後人共知。

一凡興常住。總以宏揚佛法。認真行道為本。如不依佛制。隨順潮流。貴賤買賣。放賬營利等。與道相違之事。縱令常住豐富。決不可為。

一時當末運。人心不古。邪見惡人增勝。或有交涉事起。總以忍讓解決為上。切不可與當地各界結怨。恐為惡人乘機擾害常住。

一凡有亡僧停西歸堂。念佛三日。後鳴犍槌由住持領眾送亡僧入化身窯。七日後方行荼毘。早晚殿上迴向三日。上自住持以及清眾。須由四寮職事公同查檢什物等件。如亡者富有資財。相當辦理超度事。或有餘款。經亡者在生心願。將作何用。如彼未曾預言。當由大眾公議。即存常住每年作祭祀等用。其子孫不得私受。如亡者衣單等項。由客堂集眾估唱變賣結緣。

一亡僧無錢。亦無衣物。常住應照常荼毘。念佛迴向。助其往生。

一每年清明冬至日。宜開塔念普佛。上供。晚間放燄口一臺。或念佛一日。迴向。有入塔者。亦在開塔期間。各處四眾或大和尚來入塔者。已登明在碑。須補常住永遠培修費現洋一百元。供眾打齋。普佛念經。結緣在外。未在本寺傳戒者。不得入中住持位。未在本寺任方丈者。不得列祖堂牌位。

一住持年老過六十者。送老人堂。上殿過堂。一切隨便。未過六十。無病。一概不准。上自住持。以至清眾。有病者。須到客堂告假。病重者送如意寮調養。東邊報恩堂供各人父母宗親。西邊西歸堂供先後亡僧。功德堂供檀護牌位。及有功僧靈。海會塔內牌位三個。中為住持僧眾。左為沙彌。男居士。右為尼眾。女居士。凡有靈骨入塔。須於牌上照格次序安名。尊客堂招待往來尊宿。

一常住僧有大功於寺眾者。須將事跡登記萬年簿。惡劣者。登記號簿。以彰賞罰。

一先輩有功開山中興老和尚。生亡忌辰日。須於祖堂上供。

一或有住持或傳戒和尚。或職事僧眾。有買祭掃產業歸常住者。須永遠於生亡之日。在西歸堂及掃塔期間念普佛。散嚫錢。息多者。生亡日及掃塔日。皆散嚫。少者。止散亡日。總以產量多少為準。凡有登記功德報恩西歸塔院牌上者。須置簿註明來歷次序。不得徇情紊亂混雜。須經眾職事僧驗明簿記。歸庫房保存。

一自住持以至清眾。所有私客往來。先須通知客堂。由客堂招待膳宿。無事不得久留。只以三日為期。過期應出膳宿功德。其有不通知客堂。私自招待者議罰。常住人客不在此例。

一僧眾請職。必須量才。無論十方戒眷。不得私情取用。如請首領職事。當會同舊職事商請。

一凡屬寺內山場界址。須認真保守。逢年栽種各種樹木。近寺周圍。不得砍伐。多方培植花木。修築道路。不得將先後左右山場擅賣陰地。如在附近佃民無埋處者。從權許與。然令寫討約與常住收執。須擇無妨礙處。指定穿心一丈。

一本山下楊家村。古名山腳村。今易名招提村。因建一下院。名招提寺。寺內住僧眾之自能耕種者。現今人心不古。潮流所激。一班俗人。往往不知叢林僧眾。終日禮誦祝國祈年。坐禪念佛。無不發大悲心。自度度他。諸多苦行。反妄逞毀謗。謂僧為閒人。今後本寺僧眾。有願辦實業者。山場則多種樹木。田地則自行懇植。自食其力。以免外界口實。而杜弊端於無窮。

一凡有僧眾有閉關住茅庵者。一切辦道事業均准。所有食用。概歸常住。須要訊明邪正真偽可否。不得無正知見。藉故以偷安而壞正法。虛棄光陰。是為誡勉。

以上條約。務宜盡心留意。一一遵行。在寺上下內外海眾。慎勿違犯。庶使山門慶幸。佛法興隆。切切此囑。

民國十九年歲次庚午八月十三日   虛雲謹識并立

教習學生規約

自正眼不明。人心陷溺。有蔽於聲色貨利者。有惑於異學左道者。有誤於旁蹊曲徑者。舉世茫茫。賴有人焉。弘傳正法。使覺樹凋而復茂。慧日暗而再明。無如末劫。障深慧淺。德薄垢重。求其識因果明罪福亦已難矣。況明心見性入聖超凡乎。所以剃染雖多。解悟者鮮。因乏明師啟迪。即有教者。不過學音聲法事以為應世之具。將我佛度世悲心。翻為粥飯工具。不亦深可慨乎。學規云。師者人之模範。不惟人才所由育。亦治亂所攸關。何也。彼童子而教之以正則正。習之於邪則邪。所以易端蒙養。論嚴弟子。擇中才以養育。樹典型以曲成。詩書絃頌。穆穆雍雍。出為良士。處為端人。世儒猶是。況我佛子欲明心見性。入聖超凡。非藉經教以端其根本。戒律以嚴身心。禪定以掃其根塵。智慧以開其聾瞶。學而時習。庶易培植。此師資所以不能不慎也。今為初學。立修行教約。延師教導。至簡易行。各宜遵守。以資深造。余老矣。春霜曉露。救頭不暇。安事小節。慨正法眼滅。僧寶將頹。區區之心。欲有補救。教諸幼學。以樹典型。其亦不以老人為多事乎。

一每日清晨至堂。向上問訊。各照位端身正坐。朗聲讀誦。不緊不慢。字句分明。不得講話嘻笑。亂人持誦。不得高聲喧雜。如背誦者。經文生疏。句讀參差罰跪。令再誦讀。怠惰者重罰。

一背經畢。大者向師執經問字。小童向年長者認字。若有認字不真。應於師前請問。不得以訛傳訛。違者責罰。

一認字經過已訖。各各就位熟念。候打叫香。向上一訊。退堂塔衣持缽。次第隨眾赴齋堂。

一齋後至堂向上一訊。入位寫字。不得高聲談論。語笑喧嘩。寫畢出到聽殿打鼓一齊上殿諷經。不得借事乘機躲懶。查出重責。經畢改對批字。復位讀經後。抽籤咀經。各盡一日之功。不得違誤。

一入堂赴供。行如前無異。齋畢或經行或靜坐。候報鐘響。大小搭衣入堂。晚課不得躲閃及參差緘默。過堂不准帶私菜。不得非時食。紊亂堂規。

一晚課後即入堂一訊。各照位端身正坐。朗誦經書。必使聲音清徹。字句分明。毋得語笑交談。至誤功課。不准戴小帽。著短衣。散褲腳。及煙酒等非法。違者重責。

一剃染原為修心學道。了脫生死。不是圖衣食混過一生也。必須聽師教訓。做個好人。須當仰體立約本意。切莫懈怠因循。 第一要遵約束。毋得小智輕心。 第二親近正人。時時有益身心。 第三學習經戒。莫負苦口叮嚀。第四規矩威儀。一切時中遵行。 第五行住坐臥。常常正念攝心。 第六遞相恭敬。毋得強弱欺凌。 第七同為眷屬。不分貴賤富貧。第八水乳和合。一切長短莫爭。 第九讀經寫字。熟記端楷要緊。 第十常住公事。大小盡力完成。毋得坐視勞苦。偷懶偷安。毋得村言俗語。傷人父母六親。毋得欺大壓小。有乖六和同住之旨。

一每日輪流當值一人。掃地焚香換水設座。視眾讀書寫字。查察躲懶私行。戒備閒言雜語。宣示凡事小心。週而復始。毋得違誤參差。以上教約條款。各宜仰體恪遵。特示。

又示。 出家原是學佛學祖。須知佛是一切真實。汝等少時欠教。習氣甚深。今教汝等實心實行。正語正言。毋得謊行諂詐。邪言妄語。自損心術。引壞他人。出入須要端身正視。徐徐而行。毋得亂跑。毋左右顧視。若遇上座。站立一旁候過。毋得相闖。及擦肩而行。在內在外。處眾人群。須要上恭下敬。相愛相親。毋得粗躁相打相罵。及惡言罵詈。早晚課誦。及午上應堂。如躲避偷安也重究。在院寒有破衲。飢有粥飯。無求於世。正好安心辦道。習學經文。毋得懶惰睡眠。及闖寮擾眾。不遵法令者重究。輕口罵詈。傷人父母者重究。竊人什物者重究。沙彌行堂。待客不得躲懶。存心奸狡。作事不忠心者責罰。沙彌日有定規。早晨不到背經者。午間不到寫字者。晚上不到讀經者。一日如不到者罰。進退須叉手。大小便須淨手。穢手不得奉執經卷。違者究罰。不得塗畫牆壁。狼藉一切地場及花果。凡見地上之字紙。拾在籮內。朔望焚化。凡有經典。須安置高桌上潔淨之處。毋置卑下污穢處。違者罰。凡殺盜婬妄之戒。佛子必當遵依。不得搯捏蚤虱。損傷蟲蟻。及一切生命。毋得盜竊常住。及師長父母。一切人銀錢。布帛穀米。一切等物。毋得親近婦女。共相戲笑。須知生死根本。第一色慾也。誡之誡之。違者重責。三業之中。意業極重。凡一切善惡。俱起於意根。起念正則為十善。起念邪則為十惡。所以端正其心。以為根本。學道者學此心。修行者修此心。參禪者參此心。念佛者念此心。凡一切應事接物。逆順境緣。降伏此心。處眾則溫柔此心。臨財則清廉此心。事上則忠誠此心。御下則寬和此心。待人則公平此心。分物則平等此心。乃至一切處。一切時。皆所以陶鎔此心。鍊磨此心。收攝此心。使其不得恣縱偏枯。貢高驕慢。若有一毫淘汰不淨。則為魔障。無益於身。非所以學道也。切宜留心恪遵。戒為持身之本。成佛之基。單精於持戒。不修餘門。可以成佛。若修餘門。不持戒律。則事倍而功不半。所以五戒不持。人天路絕。為釋子者。守戒為先。切要切要。

棲心息影。端藉名藍。修道循規。必須同志。久參耆宿。以遊歷深而百緒從生。後進時流。因知見淺而初心漸退。以至綱宗失旨。模範多乖。習以為然。積成法弊。虛雲重整茲山。自愧薄德。空懷佛制。未徹法門。欲挽以往頹風。惟冀方來賢眾。共遵佛說戒律。祖制規繩。調治三業。折伏過失。住斯叢林。願為遵守。如若不然。無勞共住。

一犯根本一戒者。不共住。

二破口相罵。交拳相打者。不共住。

三談論國事。遊心世俗者。不共住。

四私收徒眾。及破和合僧者。不共住。

五不存正念。不依規矩者。不共住。

六有犯清規。不遵議罰者。不共住。

七任意出入。不白執事者罰。

八不持缽過堂者罰。(無者向常住借用)

九佛制不得非時食。不聽而過午私食者罰。

一○閒闖寮房。及喫煙酒雜話者罰。

一一私造飲食。及私應經懺者罰。

一二佛制服飾如法。不准戴小帽及穿短衣外行。不聽者罰。

一三公事不到。及坡事不隨眾者罰。

一四動止不隨眾。殿堂不到。私載小菜過堂者罰。

一五不習僧禮。粗心忽略者罰。

一六黑白月布薩。三世諸佛儀式。令法久住。聞楗槌不到者罰。

一七非禮責人。及私心訕謗者罰。

一八結夏安居。不遵律制者罰。

一九結不正之友以為朋黨者罰。

二○侵損常住。破期告假者罰。

二一住不滿期。誘眾他去。私自逃走者掛牌。

二二以常住物私作人情者罰。

以上條約。必須遵守。如有違犯。決不循情。凡共住者。各宜慎重。

客堂規約

擔囊負缽。本為參尋。撥草瞻風。曾無別事。既垂見訪。宜禁喧囂。諸凡安排。有事隨眾。動靜凜夫人表。閒忙卓乎眾先。有法可嚴。有儀可範。如此法器。可謂高流。所有規約。幸相共鑒。

一客至茶湯點心被單一一調停。若不相識。即請問名號住處。不得疏慢失誤違者罰。

二值日知客。不拘有事無事。須坐客堂靜候。失誤者罰。

三早晚上殿。若無僧值。由知客照應路燈及大殿蒲團。并照管諸師站立行序。如不到者。問明公事有無。若誤者罰。

四聞梆聲諸師過堂。若無僧值。由知客照應打大滾板及站立齋堂。若誤者罰。

五遇班首秉拂。或八節犒勞。及兩序公幹出寺等事。須知客自請。次後再使照客請之。

六官員來往。帖到即差照客白住持。知客先為侍陪奉茶。誤者罰。

七凡二板客堂議事。副寺舉買賣用費。悅眾報堂中事。侍者白住持上下通事。知客開時節人情當作一切大小等事。議畢同白住持。

八內外諸師有事白值日知客理問。若置之不問者罰。口角相爭。白客堂。值日宜秉公直言。如不服者。請眾知客公議處罰之。倘不服。公摒出院。若循私情。斷事不公。一併處罰。

九外來閒遊雜人在寺鬧事。知客須極力相勸。值日畏不向前坐視者罰。

十知客無事。須上殿過堂出坡。除有病外。餘不到者罰。

十一諸師出入。不到客堂告假銷假。及在外閒遊放逸。執事不舉者同罰。

十二知客一應事務。或有專權自主。同寮互相嫉妒。及私情偏袒者。白眾同寮議罰。

十三知客雖非值日。亦不得在外閒遊。違者罰。

十四禪客至。不得一例。諸方耆宿安上客房。舊執回來。素有功於常住者。送上客房五日作客。次安賢者寮。遠來禪衲及久住。三日作客。初參晚學。送上客堂隨眾行事。江湖混雜之流。早到一餐。晚到一宿。即令其別行。混誤者罰。

十五別剎長老至。請淨面吃茶。即報住持。然後領見。至齋畢。送客單至尊客寮。後派一侍者侍候。彼若參堂巡寮。大眾齋禮。法堂左設一座。若看兩序。另看單。彼不參堂巡寮。大眾不禮。惟兩序看單。彼亦看兩序。

十六齋主設齋散嚫等事。副寺協同知客公議如一。或給供小食。除客堂待賓客。內外一例散嚫。雙嚫照規。

十七客至或法眷及道人。俱送客寮暫住。然後再斟酌送客寮。如混送入堂者罰。

十八凡求共住者。先令看規約。共住欲進堂者。先看禪堂共住規約。須商諸執事。察其立志係參學之人。方許安單。若邪知見或粗野頑劣之人。皆不可入堂妨眾。混送者罰。

十九客堂床帳等一切物件。俱宜檢點如法。不得私借外寮及諸閒住之人。如有以舊兌新。察出雙倍賠罰。不賠者遷單。

二○佛事命照客預先掛牌。失誤者罰。

二一凡有書信禮物至。問明送某處即登簿。當時收送交代。有回書付來手。誤者罰。

二二客堂眾執事犯諍鬧者。即時抽單逐出。勿論事非。或恃強偏見。障礙同寮等執事。不肯同和商議。有礙常住事。倍罰出寮。

二三凡起單必須細檢物件。防錯攜帶常住等物。如失誤者罰。

二四凡開期有求戒者來。須查其來歷并經律衣缽香敬席銀等齊備。書記登簿。引見住持。送堂。若不如法。誤許者罰。

二五逢各殿堂換職事。該處所有物件。知客僧值約同監院三處當眾與新舊職點交清楚。如有損失。令舊職賠還原物。不如法者罰。

二六應用人情錢物及公署禮等。須兩序同為商議。若己見自行者罰。

二七施主來往。銀錢進出。多從客堂經手。善惡因果不爽。各宜慎之慎之。

二八逢年四季告香及黑白月布薩。客堂掛牌。時至僧值巡查不到者罰之。如無僧值。知客代理。

雲水堂規約

夫負笈擔簦。為明己事。勿以形勞而少安。勿以力倦而多懈。雲堂禪堂。俱要規模無二。自心自性。何妨隨處提撕。其或未然。是自欺耳。所有規約。謹列於後。

一隨禪堂鉗椎。坐香。上殿。過堂。出坡隨眾。違者罰。

二不得出外隨喜。如違者罰。

三堂內外不得高聲笑語。如違者罰。

四凡來掛單。寮元須問有缽否。過堂須用缽。如無。由寮元代向常住借用。若去時。歸寮元收回還常住。誤者罰。

五倚立門外顧視者罰。

六喫煙酒者責擯。不整威儀者罰。

七睡眠笑談者罰。不在正念者重罰。

八談笑諸方善知識長短者罰。

九機鋒轉語。前後不明。專以利舌爭辯高低者重罰。

以上條約。必須謹守。參方上士。各宜珍重。

禪堂規約

古規失檢。怠惰成風。時弊多端。提撕貴密。雖則現成公案。要須大眾共知。行解相應。則無愧於先宗。道德兼資。乃有利於來學。是在同心。共相遵守。

一鐘板參差者。巡寮跪香行禮。不服者出院。

二挑唆是非。交拳破口者出院。

三除老病公事。私自逃單者出院掛牌。不復共住。

四禪堂內外閒談雜話者罰。靜中響動驚眾者重罰。不服者出堂。

五鳴魚鐘板等參差不清者罰。

六不顧本分。交頭接耳者重罰。

七上堂小參等。各搭衣持具。齊集法堂。次第而立。有問則出。不得參差。違者罰。

八不滿期不許出堂。除充公執事。不許私自告假。不遵者重罰。

九偷看典章者罰。非時私睡者罰。

一○出不白執事者罰。止靜不到者罰。

一一行香坐香不到者罰。失誤巡香散香者罰。

一二值日交代不清者罰。破壞什物者罰。

一三不顧本分亂逞機鋒者罰。妄作拈頌評論公案者罰。

一四堂中出入。次第而行。違者罰。若攛單亂位。穿堂直過。并無事闖寮者罰。

一五私借堂內什物出入者罰。

一六滋事失儀。不聽執事規諫者罰。不服者出堂

一七行坐。課誦。受食。出坡。不隨眾者罰。

一八檢點他人是非。攪亂群眾者罰。

一九警策昏沈。三香板不下位者罰。

二○故縱昏沈者罰。爭香板者罰。不服者出堂。

二一警策後昏沈如故立參。再三香板警策仍見昏沈者跪參。不服者出堂。

二二經行縱橫。談笑涕唾。鞋物作聲者罰。不服者出堂。

二三出外不穿直裰。衣不過膝者罰。

二四有事他出。歸期失限者罰。

二五尊客參堂。各依位坐。不得失儀違者罰。

二六擅入客堂與人雜話者。重罰。

二七開大靜後語笑者。在監值寮在外寮閒闖者。重罰。

二八私造飲食者。及煙酒者重罰。

二九闖靜者罰。

三○巡香循情或以公報私故打者罰。違者重罰。

三一小恙給假三日。重病者出堂調養。不得故留妨眾。違者罰。

三二年逢七期。更深點心。祗可乾點。不得使用鍋火碗筷。違者罰。

以上各條。本分攸關。如或不遵。自失善利。同居大眾。戒之慎之。

戒堂規約

夫戒法為定慧基礎。當先遵故。釋迦世尊於涅槃時遺囑弟子當依「波羅提木叉」為師。雖律有明條依法而受。然新發意者。未登法壇前。無所依憑。既同堂共住。又不可無條章以範圍之。因依古今規制。訂定數條。以便四威儀中有所矩矱。方不負佛祖垂訓。諸師成就。及各人出家之初衷。檀那信施之緣法也。

一 不遵堂規破根本大戒者。罰擯。

一 樹立朋黨者。擯。

一 不真心求戒。只圖虛名。而故犯律儀者。罰。

一 引禮師命行則行。命止則止。倘有執拗不遵者。罰。

一 出入往返均須告假銷假。若不呈白師承許可。自由行動者。罰。

一 受罰不服。重罰。

一 破口相罵。交拳相打者。不分曲直。量情處罰。

一 不真心學佛。談論國事者。罰。

一 任意涕唾者。罰。

一 凡出堂外見老戒及師承。不合掌讓路。並師承進堂。不起立合掌者。罰。

一 除病及公務。而殿堂不隨眾者。罰。

一 凡行一切事。若不志誠懇切者。罰。

一 吸食三煙。飲酒食肉。私造飲食者。罰。

一 當監值不盡心作務。交代不清者。罰。

一 錯誤犍椎。及雜語闖靜者。罰。

一 故意毀損公物。加十倍罰。

一 戒期未滿。不得外出。違者。罰。

一 小淨大便不准言笑。若故違者。罰。

一 有故上單。須先向師承告假。如未經許可。擅自上單者。罰。

一 上單下單。不隨眾一律者。罰。

一 攢單攢位者。罰。

一 眼根不收者。罰。

一 聞犍椎聲不依時集眾。點名不到者。罰。

一 過午飲食者。罰。

一 佛事問答不留心學習。臨事不如法者。罰。

一 著短衣出外及戴小帽。不綁褲腳者。罰。

一 上單捫虱者。罰。

一 擅出堂外者。罰。

一 殿堂偷安者。罰。

一 穿堂直過者。罰。

愛道堂共住規則

佛在世時。以佛為師。佛滅度後。以「戒」為師。捨戒之外。莫由出離。雖有智辯。總成魔外。故僧尼之於戒律。猶車輛之於軌道也。如少違越。立即墮坑落塹。毗尼之道。可不慎歟。今幸為人。聞法受戒。若不乘此反省。精勤學法。一生所辦。則一氣不來。又披毛戴角去。汝等既受戒已。應當為暗世明燈。作如來使。荷負家業。勿為物質所誘惑。勿為放逸而蹉跎。勿以煩惱無量而不斷。勿以眾生難窮而不度。各宜精持律儀。上求下化。今為共住之便。特制規約於下。

一 破根本大戒者。如律擯。

一 違犯國法者。擯。

一 不奉行八敬法者。罰擯。

一 習學外道誹謗正法。諫至三次。再不改悔者。擯。

一 破口相罵。以至交拳相打者。不分曲直。罰或擯。

一 二時課誦及坐香或念佛。除病及公務。不到者。罰。

一 朔望布薩。及教誡不到者。罰。

一 聞犍椎聲不依次入眾者。罰。

一 凡有賓客常住招待。若私留親友不白常住者。罰。

一 不盡職務者。罰。

一 服裝華美。易招譏嫌。穿著豔色服飾者。罰。

一 穿短衣外行及戴小帽散褲腳者。罰。

一 坡事均要隨眾。除病及公務。不到者。罰。

一 私募外緣肥己潤身者。罰。

一 出入不告假銷假者。罰。

一 高聲驚眾者。罰。

一 大靜後任意言笑者。罰。

一 面是背非。挑唆彼此者。查出議罰。

一 喫煙酒者罰。如有病非用酒不可時。要白眾許可。違者。罰。

一 非時食者。罰。

一 如供奉佛制不許供奉之神鬼。及國令取諦之外道者。罰。

一 不得與男眾來往語言。違者。罰。

一 學佛以利人利己發明自心為宗旨。而反提倡邪教宣卷打偈扶乩降神讀誦惡經論者。罰。

一 妄論時事。擅評知識。不務本業者。罰。

一 收留形跡可疑未經家庭許可之婦女。及擅自剃度者。罰。

一 錯亂犍椎。粗心動氣。不受教誡者。罰。

一 在殿堂爭前退後者。罰。

一 戲畜鳥獸限制動物自由者。罰。

衣缽寮規約

衣缽寮事。乃內輔監院。外執衣缽。常理常住莊嚴法器財物等事。故惟老誠者為之。立心端謹。遇事通融。庶幾上和下睦。輕浮之人。切不可用。所有寮規七條。當熟記之。

一莊嚴法器。出入清楚登記。失記者。罰。

二銀錢出入。隨登賬目。若有錯誤不清者。罰。

三果品食物。愛惜收藏。清潔奉客。私食者。罰。

四住持外出。方丈內更須留心照應。有誤者。罰。

五客至方丈。所設某事。著小老請知客查明。事白監院定奪。或需茶點飯食。見機以待。每逢禮物香敬。不可私開。違者。罰。

六同寮及行者。須嚴正處之。不得嬉戲。違者。罰。

七客房用物。或用或藏。不得損壞。違者。罰。

庫房規約

愛惜常住物。如護眼中珠。興利莫如除弊。盡公自爾無私。信施膏脂。沾染便成業海伽藍因果。明察即是福基。 銘云。

物屬招提。絲毫難犯。守在爾躬。必慎必敬。清若澄潭。正如直幹。無曲無私。何憂何患。一有參差。天龍較勘。

一監院乃大眾所倚。須發好心扶持叢林。弊端要革。利益要興。不可糊塗度日。祗圖虛名。所為悖理。大眾勸不從者。罰出院。

二眾職皆有人充。監院所管何事。須總理一切。時時覺察。處處留心巡視。各職有事。俱白監院議斷。亦不得自專。凡事必同兩序大眾共議。否則若稱能。辦事不妥。小則容之。大則罰出院。

三副寺出納常住財物等件。須登記明白。失記者。罰。糊混不清者。罰。以及出田收租收銀。銀至通知兩序同看。驗過封記。用時當眾開封。私用者。罰。

四庫司管田務各事。交付器物。必須明白。不得損壞。如有失落者。令賠之。賠銀仍買原物。違者。罰。

五庫頭管各色物件出入。當與不與。不當與而與之者。皆罰。

六發給香燭油米果菜等。須照例而給之。如循私加減者。罰。

七買賣或收租時。暗中取利者。罰後出院。

八米麥等收至。查明登記。此係大眾慧命所關。不許出還店舖債賬及出糶等情。如有違者。大眾公擯之

九各殿堂寮房在庫房領取各物。庫房須立簿記賬。

一○一切財物。若以公濟私。及私情假借。交代不清者。罰。

一一飲食背眾。及恣意多用常住物者。罰。

一二各處香燭及一切應用之物。須預先備妥。用時不齊者。罰。

一三監修將工人所用之物件出入隨手登記。失記者。罰。如偷安不查工匠。及工賬不清者。罰。

一四病人需要物件。看病之輕重及需要之多少。從公給之。如違者。罰。

一五飲食不時檢查。若以餿爛與眾食。不當心承管者。罰。

一六若有亡僧遺物。不得誤用。違者。罰。

一七每月初三日須召集兩序核算上月出入脹項一之。不清者。罰。

一八每年完糧稅票。須呈存方丈。如私藏者。罰。

一九庫房職事如有調換。舊任須一一點明。當監院交與新職事。違者或交代不清者。賠罰。

大寮規約

寸薪粒米。當思來處之艱難。滴水殘虀。須念作時之不易。既不暴殄天物。復當調和口味。鹹淡適度。香軟得宜。慎重烹飪。勿生輕忽。以供養為懷。不貪口腹。雖隨眾作務。常抱道心。粥飯二時。不可一朝失慎。晨昏二課。何妨片刻清修。銘曰。

雪峰飯頭。溈山典座。古德芳風。於今未墮。攝爾狂心。慎爾口過。運水搬柴。毋忘這個。堂內坐禪。堂外禪坐。誰知傳衣。不離碓磨。故此苦行。佛天所喜。求福則得。造業則失。勤謹嚴防。求福之本。偏眾懈怠。造業之基。遵守規銘。為汝良師。

一廚房共住者。二時粥飯俱在廚下。同眾甘苦。一概不許別處私食。及私留鮮美自食。違者。罰。

二盜取常住油鹽食物者。賠罰。

三飯頭煮大眾二時粥飯。務要刻刻當心。不得太多太少。香到開梆。失誤者。罰。

四菜頭洗大眾菜。必須乾淨。鹹淡調和。食畢菜鍋自洗及打火板。誤者。罰。

五大眾各執事人。各宜盡心。勿得懈怠。凡典座有齋。一應相幫。不到妨誤公事者。罰。

六聞叫香各處到大寮打飯。先儘齋堂。次客堂方丈等處。務報人數。打飯毋許爭論。不得紊亂。違者。罰。

七所剩粥飯。必須盡心料理。不可損壞。留存後喫。違者。罰。

八大寮閒談雜話。高聲大叫。闖寮喫煙辛酒賭博。破口交拳者罰。不服者。出院。

九除公事外。皆要上殿過堂。隨眾出坡。懶惰偷安者。罰。

一○不許滾湯潑地。免傷蟲命。違者。罰。

一一大寮門戶火燭。必須互相照應。違者。罰。

一二外寮人不許閒竄大寮飲食。搬弄是非。違者。罰。

一三外寮諸師。不得擅入大寮私食菜飯。違者。罰。

一四有公事或客到。隨報客飯。不得假借客名報飯。查出者。罰。

一五雲水堂本當不應非時食。因念行腳辛苦。准聽初到三日。隨工人方便晚粥。過限者。罰。

十六工人晚該喫粥。倘有重務則喫飯。違者。罰。

十七凡執事見有犯規矩者。應檢舉按罰。如有不服者。重罰出院。

以上各條。務希各人切實遵守。

浴室規則

蕩滌盡也。未是本來面目。盥沐潔矣。終非無位真人。未達色空。祇道塵末。身外了知冷暖。方明自性本靈。果有一絲不掛之禪客。正好向這裏摸索。 銘曰。

山巍路遠。致其柴薪。瀹釜燃火。效其勤勞。昧者不知。浴身偏緊。年少嬉笑。沸湯交淋。凡此暴褻。永宜自箴。洗心滌慮。日新又新。何以報德。忽悟水因。其或未然。且遵規銘。

一凡浴日圊頭挑水。料理燃火熱水。設監浴位。少時先請住持。次請尊客。兩序頭首。擊梆一下。禪堂諸師浴。擊梆二下。列職等師浴。擊梆三下。普浴。

二凡浴者各宜聽梆聲依次而浴。不得蹉跎。違者。罰。

三不得高聲大笑。違者。罰。

四脫衣穿衣。各宜迴護。不得放縱。違者。罰。

五在浴堂左右顧視及談笑喧嚷涕唾者。罰。

六浴時各宜自量。不得堂中久戀。致礙後來。違者。罰。

七用香胰肥皂者。罰。

八有疥癬各宜自量在後洗浴。違者。罰。

九僧值監浴。留心照察。有犯者照例罰。失照者。同罰。

農場組織簡章

一本農場為適應現實環境之需要。特組織僧伽開發本寺所有荒地。努力增加國家生產。并以彌補本寺糧食之不足。且達到人人勞動自給自足之目的。用以維護祖庭為宗旨。

二本農場定名為雲門山大覺農場。

三本農場內設總管理一人。副管理二人。監植一人。均係義務任職。不受酬勞。總管理以本寺方丈任之。副管理以首座及監院任之。監植由總管理選派。至庫房人員由總管理指派。負責辦理農場一切事務。

四凡在本寺長住之僧眾。除總副管理監植可免墾種工作。及年在六十以上。體格衰弱。確不能任勞者。酌量派遣其他任務外。其餘均須一律參加墾種工作。如有好逸惡勞。苟且偷安。不肯參加者。概不留單。惟臨時掛單。及年在十五齡以下者。不在此限。但遇公規出坡。則應隨眾工作。

五規定每人應墾種荒地最少三十方丈。但庫房大寮米頭等人員。因其工作繁忙。可自由參加。免受規定之限制。而各當職人員。亦因其各有任務。時間有限。可減少規定之半數。其餘均須依照上述規定墾種。

六如有發心加墾荒地者。甚表歡迎。但事前須將其欲加墾之數量及處所。報告監植或農場其他負責人。取得同意。以便登記。

七分配土地。以抽簽法行之。

八由總管理指派庫房一人負責。將抽簽所得荒地之名字號碼數量分別登記清楚。至收成時并分別抽收常住應得之利益。

九未及參加而新到本寺長住之僧人。仍須遵照本章程第五條之規定參加墾種工作。

一○墾種所用各種工具。概歸常住辦理。分配借用。由監植負責將各人借用之器具分別登記。如有損壞則借者應負賠償或修理之責。

一一各樣種子由常住貸發。收成時如數繳還。但用何樣種子及數量。須事前到庫房登記。以便準備。

一二墾種人員。每日二時一粥一飯。由常住供給。不另備點心。

一三所有收獲之農作品。除種子外。種者與常住均分。

一四在墾種時間。每日早殿及晚上坐香或普佛殿。除另有任務者外。均須齊到。但晚殿則可輪班行之。

一五凡聞板聲。即是常住之公務。大眾師應一齊出坡。先將公事做完。方得做私人之墾種工作。

一六各任職人員。應將其每日應做之公務。先行分別辦理完竣後。方得繼續其墾種工作。以免因私誤公。

一七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公議修改之。

一八本章程自公日佈起施行。

學戒堂規約

同堂共學。互相警策。非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法修行。方循正軌。訂諸章則。各須遵守。

一上殿過堂出坡等隨眾。無病不得告假。倘未准假。藉故推諉者。罰。

一日間堂中聽講。上課之外。須練習文字。自修功課。間進禪堂坐香。不得閒遊談笑躲避。經告誡不聽者。罰。

一如修禪七。應一律入禪堂參加。本堂功課暫停。不得藉此懈怠。違者。罰。

一出入不得著短服。及戴小帽。冬寒不得烘火。殿堂須穿鞋襪。違者。罰。

一凡欲買物。寫條交庶務師。送庫房代辦。不得私擅出外。違者。罰。

一每逢十四三十日為剃頭沐浴洗換衣服之期。除疾病外。不得私自舉行。違者。罰。

一常住公物。不得疏忽毀壞。公私財物。非己有者。不得擅取。違者。擯罰。

一過午不食。無事不得入大寮。過堂不得帶私菜。違者。罰。

一不得喧鬧鬥爭。違者。俱擯罰。

一上下樓梯。均須緩步輕行。勿得動聲驚眾。經誥誡不聽者。罰。

一師長上堂授課。一齊起立。聽講時不得低頭昏睡。不得交頭接耳談話。經誥誡不聽者。罰。

一須威儀整肅。若故露輕浮有失禮節。誥誡不聽者。罰。

一不服師長訓責。諍論不休。或出言傲慢者。罰。

一對師友均宜謙和禮讓。不得起人我之見。妄論是非長短。亦不得譏諷笑罵。挑撥離間。違者。罰。

以上十四條。由一至四為懶惰者戒。由五至十二為舉動不如法者戒。十三十四為言語不謹者戒。日常動作云為不易。舉一可以類推也。

民國三十二年歲次癸未 四月佛誕日 虛雲立

水陸法會念誦執事規約

古之叢林。高蹈絕俗。除祝釐外。不通應酬。政為大事未明。剪爪不暇。那肯應酬散其道念。況且未能自度。何能度人。經云。瑜伽一法。乃登地菩薩利生之事。非初心凡夫所宜。惟是叢林淡薄。四事供應每虞缺乏。故不得已。乃略應念誦也。然進壇必須生道場想。對經像如對佛想。誦其文。思其義。行其事。踐其實。必使身與口合。口與心唯。不昏沈。不散亂。不懈怠。不貪利。明因果。知慚愧。兢兢業業。若是。則不期度人而自度人。不期利益而自利益。所謂人以財與我。我以法與人。等施無異。猶可權為。若鼓籥橐而看經。舂杵碓而禮懺。身對尊像而目視他方。口誦經懺而心存別念。如是必招現前之譭謗。受未來之業報。使自利利他之法寶。反成自誤誤人之罪案。可不慎哉。爰訂規約。謹陳於左。

一誦經人。先日見牌上有名。即沐浴。次早誦經禮懺。須三業志誠。口誦心唯。不得於念誦禮拜時。夾雜閒言。更不得輕狂戲笑。若誦經故意雜談戲笑者。於經懺中罰補誦。或在懺後歇息時。戲談喧嘩者。跪香。

一念誦時。不得回頭轉腦。看看人物。一心稱念。字字分明。不得重念。過嚴淨不至。誦過一頁方至者。罰。經懺仍須補罰。

一表白人。不急遽簡略。宜一一依文。次第念誦。其鐘鼓等亦宜莊雅。不宜繁碎。

一內外香燈行人。俱要誠潔。小心火燭。以及各壇堂中。尤宜加倍慎重。

一施食要一一依文。精誠結印。誦咒作觀。三業相應。不得含糊彈舌。急促了事。白文亦然。

一每日按定鐘點作事。鐘到鳴鼓一通。如有不至者。罰。

一外六壇均聽大壇起懺。各壇亦宜同起。不得有誤。如違者。罰。

一經懺及施食等。不得法事未竟。先收佛像莊嚴器物。

一香燭供果等。倘落地者。不得用。供過者亦不用。

一上供蔬菜飯食等。必熟得味。不得用乾物生物。

一法會內外人等。犯鬥諍者。因諍失威儀。不勝調伏。不服者。出院。

附諷經上朝回向法事及開齋鐘點時間列后

五點半起床。六點半開齋。七點上懺。八點半上二朝。十點半上三朝畢。本壇上供。至靈前回向。十二點開午齋。十二點半上四朝。二點半上五朝。四點半上六朝畢。至靈前回向。五點半鐘開晚餐。七點一刻上晚朝。

以上各壇職事人等。均宜恪守條規。照職司事。勿得放棄責任。紊亂參差。此乃龍天之眼目。大眾之號令。各宜遵守。慎之慎之。

民國九年歲次庚申七月初二日 主法沙門虛雲謹啟

題雲水堂記

夫先聖創叢林。建共住法。蓋為老病死者有所設立也。不料法久弊生。諸方招提。妄分界限。不獨病老無安。致使往來概失棲缽之所。頗違賢哲修築之誓。大損僧伽六和之義。鳴呼。值斯秋晚。豈可盡言。銘曰。

華嚴首唱。善財行腳。東西賢哲。今古繼作。趙州八十。芒鞋踏破。道吾指引。船頭浪簸。寥言痛棒。舉眼休錯。三登九到。蓮池病弱。偉哉雲堂。聖凡棲泊。逆順奚分。喜怒哀樂。忍受酸辛。千折萬挫。顧戀幻質。徒勞空過。慎汝三業。洗滌慚作。動止營為。勿忘矩矱。狂心頓歇。孤雲野鶴。虛雲幻遊。甯堪負荷。祝聖後來。守茲勿墮。雲萍浪江湖。於己丑丁未年兩次至山。感覺荒涼。特以把茅為廬。接待往來。恐後更易。謹訂數則。以為永例。

一本寺永遠海單。無論釋道討單者。各聽自便。

一遠來者。寮元師招呼養息三日。免上殿堂。客堂待齋茶。三日外隨眾。

一新到者缺舖蓋。由香燈師至客堂取用。去後即送回原處。以供後來之用。

一如要他往。晚間與寮元師說明。次早於客堂用乾齋。

一異方上座。初次到山。如欲別行。寮元領到客堂。送茶錢四百文。

一雲堂師。或舊住。或初到。倘遇寒熱病痛。寮元香燈兩師照應。喫藥費歸常住。

己酉年  地藏菩薩聖誕日幻遊人題於雞足護國祝聖寺之上客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