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事鈔‧沙彌別行篇:
「出家行凡福行。謂有比丘,出家已後,
但知持戒,不志尚道;以戒為上,餘悉不為,用為非道;
內多瞋怒,自汙淨心,情無勝進。此戒取見,見取煩惱;
欲界下業,非上界行。
若修世禪,是上界業,終退生死,未有出期。
乃至多聞布施,講經誦習,並是欲有,未成無漏。
智論云,
世間法者,孝順父母、供養沙門、布施持戒、四禪 四無
色定、念佛法僧、九想等是。
成論云,於持戒多聞禪定等,少利事中,自以為足;
以貪著此少利事故,忘失大利。智者不應
貪著小利,忘失大利。」
「出家行凡福行。謂有比丘,出家已後,
但知持戒,不志尚道;以戒為上,餘悉不為,用為非道;
內多瞋怒,自汙淨心,情無勝進。此戒取見,見取煩惱;
欲界下業,非上界行。
若修世禪,是上界業,終退生死,未有出期。
乃至多聞布施,講經誦習,並是欲有,未成無漏。
智論云,
世間法者,孝順父母、供養沙門、布施持戒、四禪 四無
色定、念佛法僧、九想等是。
成論云,於持戒多聞禪定等,少利事中,自以為足;
以貪著此少利事故,忘失大利。智者不應
貪著小利,忘失大利。」
資持記釋云:「戒取見,見即執見,以專持戒,名戒取;又以
戒為上勝,名見取;此即五利使中二使,故云煩惱。欲界下
業,即是人道;縱得生天,止在六欲。若下,明修定。即四禪
四空定。多聞講誦,即習慧。準知修道,事行難分;自非達
人,何由可識?」(事鈔記卷四一‧七‧七)
羯磨疏‧諸戒受法篇:「出已乃行凡福。
(一、出家之本)凡出家者,出有為家,為解脫者,
謂脫纏縛,此為本也。如五分說,不為解脫出家,不得名僧,
次 不受供。(二、明凡福行相)
(一﹑持戒)
今有行者,但知持戒,無心在道。
道在虛通達累為本,此而不思,但持戒善。
自餘講解修習觀務,悉為非道;內多瞋忿, 久污淨心。
此戒取結,謂為最勝;又是見取,體是欲界,增生下業。
(二﹑修禪)
若修世禪,緣色緣心,雖經上界,終還生死,
未有出期。如鬱頭藍,上極非想,
還沈阿鼻,後作飛貍,佛記無出。
(三﹑多聞)
若修多聞講誦經典,不為解脫,並增欲有,
未成無漏。
(四﹑營事)
若營世事供養三寶塔寺等相,心無欣道,最是我所,
或淪下趣。
由造善時,自愛憎他,行諂行誑,雜惑成樹,故受鬼趣相似果
報,以心非實,生在惡道,以福事成,故受勝處。
(三、引二論通證)
如智論云,世間法者,孝順父母、供養沙門、布施持戒、
四禪四空、念佛法僧、九想等是也。
又成實云,智者不應持戒多聞禪定等少利事中,自以為足,
以貪著故,忘失大利。謂有解脫也。」
(業疏記卷一一‧九‧二)
事鈔記卷四一‧七‧七; 業疏記卷一一‧九‧二